****2026年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项目服务商招募
废标公示
按照招募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评审结果如下:
1.废标原因:
**凯锌****公司****银行资信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是开户证明);**鑫****公司提供纳税凭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是销售发票)、提供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签章不全;****公司提供的资信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开具的采购单位错误);上述三家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
**壹叁再生****公司提供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有误、****银行基本账户资料;******公司****银行基本账****银行印章;******公司****银行基本账****银行印章;**县绿源****公司未提供响应****银行基本账户资料;**付****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资料;**源益升****公司****银行基本账****银行印章;上述六家供应商符合性审查未通过。
本项目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予以废标。
2.公示时间: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9日,共3天。
3.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3.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3.2.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3.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3.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3.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7.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询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3.8.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3.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3.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邮箱地址:****@chinaccs.cn 联系电话:193****7868
本项目的两级监督投诉渠道为:
省级监督部门:市场部,联系电话:0931-****222、177****2631;
专业公司级监督部门:需求单位市场部,189****6139。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