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玉环意和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处理50000吨汽摩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台州-玉环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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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年处理50000吨汽摩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6-07-06 14:58

关于拟对****年处理50000吨汽摩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建示[2026]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年处理50000吨汽摩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年处理50000吨汽摩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

项目负责人

潘基峰

环评机构

******公司

建设性质



投 资

600万

建设地点

**市干江滨港工业城

用 地

/

项目概况

玉****是一家重组企业,主要从事金属表面处理加工,于2021年完成整合重组,整体搬迁至**市干江滨港工****园区。由于企业发展需要,企业拟投资600万元,变更厂内生产线种类,原审批建设在2#厂房2F的1条全自动阳极氧化生产线(2-3#)不再建设,技改为1条全自动电泳线(2-3#),本项目在3#厂房实施,该全自动电泳线建设完成后可形成年表面处理50000吨汽摩配件的生产能力。该项目于2026年04月13****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

公众参与情况

在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以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的意见。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周边情况:项目位于**省**市干江镇**路13号,本项目厂界外500m****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区等保护目标。厂界500m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不涉及规划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实施后,各股生产废水通过专管分质分类送至**市海捷****公司污水站各股废水相应的污水收集池,经**市海捷****公司处理达纳管标准后纳****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厂处理后30%作为工艺用水回用于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进管标准后纳****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废气:电泳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电泳烘道天然气燃气废气、锅炉燃气废气)。

废水:电泳线废水、废气处理喷淋废水、超滤液、纯水制备浓水。

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纯水制备系统废物、危险废包装材料、废槽渣(不含电泳沉渣)、电泳沉渣、电泳超滤膜、集水池沉渣。

噪声:主要为各机械设备运行噪声。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1、各股生产废水通过专管分质分类送至**市海捷****公司污水站各股废水相应的污水收集池,经**市海捷****公司处理达纳管标准后纳****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厂处理后30%作为工艺用水回用于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进管标准后纳****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①企业需对2-3#电泳生产线电泳槽进行封闭(仅预留工件进出通道),电泳槽废气通过顶部排气口收集,烘干废气与固化燃气废气经烘道一起收集,收集后的电泳废气、烘干废气、天然气燃气废气经一套“二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5m的排气筒(DA028)高空排放,设计废气风量为6000m3/h。②锅炉燃气废气收集后经25m排气筒(DA024)排放,新增风量224m3/h。

3、不合格品、纯水制备系统废物、一般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委托相关企业综合利用,企业须设立专门的固废暂存点,其贮存场所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企业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指南》(环办固体函[2026]18号)要求落实一般工业固废环境管理。

危险废包装材料、废槽渣(不含电泳槽渣)、电泳沉渣、电泳超滤膜、集水池沉渣属于危险废物,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库外粘贴相关标志牌和警示牌,危废分类贮存、规范包装并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定期转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危废仓库和危险废物标识应符合《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修改单要求。企业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规定的分类管理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企业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记录有关内容,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此外,危险废物转移应根据《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转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等制度。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企业需采取以下隔声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企业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设备;风机进风口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夜间不生产。

5、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主要是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企业要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措施,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措施建设并加强维护,特别是对危废贮存库、废水收集池、原料仓库的地面防渗工作。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危险物质运输、储存过程的管理;加强生产过程的管理;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加强环保设施源头管理,有效落实各方安全管理责任,建立环保安全联动机制。企业针对本项目须做好应急措施,配置足够的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7、①排污许可: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 第73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自行监测等相关制度,及时申请排污许可证。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③加强“三废”设施运行管理,落实相关制度,保证“三废”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处理设施,不得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

一、公告时间:( 2026年7月6日 ~ 2026年7月13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话:0576-****0599 传真:0576-****0599

通信地址:****中心****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31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

2026年7月6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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