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1、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公司****法规科)。 2、本招标项目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踏勘时间另行通知。
原公告中的项目编号、采购需求、资格要求、评审标准、联系方式等其他所有内容保持不变。本次变更公告与原招标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原公告内容与本变更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公司****法规科)。
招标人:********公司)
地址:****开发区天阳路10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2-****388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六楼
联系人:于任联
电话:022-****2322
电子邮件:****@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