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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现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条款更正为:不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招标文件其余全部条款、要求均不作调整。本次调整若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备注:
1. 本澄清补遗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 本次仅调整投标保证金相关要求,不影响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工作,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不予顺延。标书代写
招 标 人: ****
地 址: **市**区茨坝街道蓝黑路132号
联 系 人: 韩希 电 话: 0871-****3079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穿金路205****广场A座21层2101、2112-2116号
联 系 人: 汤润青、王健、郝璐
电 话: 138****6560、158****9478、158****9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