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体育场地提升改造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6-06-04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驰****公司
地址:**市越****秀水苑桃李阁4幢504室
被投诉人 1 :****
地址:**市凌公塘路2176号
被投诉人 2 :****
地址:**市由拳****广场1号楼1306室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中驰****公司
地址:**市越****秀水苑桃李阁4幢504室
五、基本情况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采购预算为359.05万元,采购标项类型为工程,于2026年6月2****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2026年6月4日收到**中驰****公司对采购文件的质疑,****、****于2026年6月5日对其质疑内容作出答复。2026年6月9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的投诉函,于6月9日受理****政府采购投诉****政府采购活动通知书。6月10日收到被投诉人投诉答复基本情况说明。投诉事项1:该磋商文件第一章: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设置上述特定资格要求内容违法。投诉事项2:该磋商文件第三章竞争性磋商项目需求中:一、人造草坪面层技术参数,投标时提供所选品牌厂家检测报告盖章扫描件,设置提供上述检测报告内容违法。投诉事项3:该磋商文件第三章竞争性磋商项目需求中,推荐品牌违法。投诉事项4:该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技术资信评分设置70分,价格分30分,并采用明标形式。投诉事项5:用项目经理经验、职称、所学专业、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置情况来加分设置门槛,限制潜在的投标人。投诉事项6:该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设置样品评分违法。投诉事项7:该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用供应商特定的行业业绩来加分设置门槛,限制潜在的投标人。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如下: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3、6投诉理由充分,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局
2026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