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受****的委托,负责组织购置2辆锂电观光列车公开招标工作,本项目已于2026年6月24日在**招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net)、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作出以下澄清补遗:
1 、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五章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2-19“车头参数”。
现更正为:“车头参数(两节或三节车厢)。”
2、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五章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6、大前/后轮距车头双后轮
驱动,两厢:前≥1500mm,后≤1700mm、三厢:前≥1400mm,后≤1700mm。
现更正为:“6、大前/后轮距车头双后轮驱动,两厢(车头):前≥1500mm,后≤1700mm、三厢(车头):前≥1400mm,后≤1700mm。
3 、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五章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19、★车头前雷达,在车头配置雷达装置,要求适配性强,不干扰发动机正常工作。报警范围30cm-250cm。”
现更正为:“19、★车头前雷达,在车头配置雷达装置,要求适配性强,不干扰车辆整体电气系统正常工作。报警范围30cm-250cm。”
4、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五章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25、续航里程, 证明材料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
现更正为: “25、续航里程,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如型式试验报告中无法体现采购需求内容,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五章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33-36,证明材料: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
现更正为:“三、技术要求33-36,证明材料:“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如型式试验报告中无法体现采购需求内容,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五章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46-61“车厢参数”。
现更正为:“车厢参数(两节或三节车厢)。”
7、在采购需求中新增:
注意: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型式试验报告证明,如型式试验报告中无法体现采购需求内容或表述不清晰可附以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8、原项目开标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9:00时,开标地点为**市**路412****广场3号楼401室开标室1。标书代写
现变更为:开标时间为2026年7月22日9:00时,开标地点为**市**路412****广场3号楼401室开标室3。标书代写
现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发送给各报名成功单位,以最新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各投标人可同时下载查看。因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 司
地址:**省**市**文化旅游区
联系人:吴工
电话:0898-****792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国兴大道国沣城﹒****广场3A12房
联系人:陈工
电话:0898-****6331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