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项目地块与邻近地区存在相互污染的可能时,需调查邻近地区的相关记录和资料。调查范围以项目地块内为主,并应包括项目地块周边区域,在勘查项目地块时,除受环境或障碍物所阻碍,或其它无法克服的原因,应尽可能勘查项目地块的设施、建筑物、构筑物,如罐、槽、沟等,同时观察是否有敏感目标存在,并进一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