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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通报【2026】7号
各代理机构:
为保障项目档案完整合规、及时有效移交,根据《**市招标采购进场交易项目电子档案管理规定》(公管〔2025〕34号,以下简称《规定》)要求,****交易中心对未按时移交的项目进行通报。现对截至2026年7月3日项目档案移交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档案移交情况
按照《规定》要求,各代理机构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或项目停止招标、质疑投诉等情况处理完毕)之日起14日内,完成项目资料的及时移交。经统计,****代理的《S24杭合高速****路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中高压燃气管道迁改工程管材采购项目》(编号:****),未按时移交(见附件)。
二、处置措施
依据《规定》第二十四条,对未按时移交项目档案的****,给予信用评价扣2分的处理,直至完成项目资料移交工作。
附件:2026年到期未移交档案项目明细表
****交易中心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