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
你局《关于<**县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批复的请示》(中住建字〔2025〕64号)已收悉,县政府原则同意该规划。请你局严格按照规划内容组织落实。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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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