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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生育关爱行动、计划救助公益金等计生专项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
| 发布时间: 2026-07-06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首次公告日期: 2026-07-0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三部分项****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第2项第2.1条: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现更正为: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序号22供应商资格补充内容: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序号27本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补充保险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型资产总额400亿元(含)至5000亿元、小型资产总额20亿元(含)至400亿元、微型资产总额20亿元以下。 3.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七)项其他第29条中小企业认定部分29.3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现更正为:****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对符合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10%—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 %(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4.除此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更正日期: 2026-07-06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即视为各潜在投标人已收到并悉知,各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获取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地址 : **省**市****服务中心北楼七层 联系方式: 刘女士 0316-****3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 地址 : **省 **市 **区长征街尚学苑2号楼2005室 联系方式 : 张志旺 0311-****1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女士 电话: 0311-****1008 五、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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