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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公司****社区农产品仓储建设项目(施工)于2026年06月30日在《**公共**交易平台(**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发出如下澄清:
1、招标公告中“第章 投标须知10.11其它要求”新增3.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7 日内为发包人引进资金方,资金方的资金通过承包人提供给发包人指定单位,并由承包人和发包人指定单位签订资金协议,在协议签订后 15 日内,承包人通过基本账户将中标价的 20%的资金打入发包人指定账户内。资金方提供的资金金额为中标价的20%,资金占用期内无利息回报收益且发包人无需提供任何担保,占用资金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后2 年内分批次付清。承包人未能按约定时间与发包人指定单位签订资金协议或未能按约定时间将资金足额打入发包人指定账户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发包人将按协议书第七条约定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
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固不延期,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地址:**省**市环市二西路仁里安置区
联系人:钟敦锐
电话:0898-****339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迎宾路蓝立方苏商大厦1205室
联系人:陈奕冠
电话:0898-****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