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广西分公司2026-2027年玉林、贺州报废铅酸电池回收服务商选聘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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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2026-2027年**、**报废铅酸电池回收服务商选聘项目】,出售人为【****公司****公司】,代理机构为【****】,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 项目概况与内容

1.1项目概况:为****对应地市选聘2026-2027年报废铅酸电池回收服务商。本项目预估处置收入为311.32万元(含税),2026-2027年**、****公司预计处置报废铅酸电池总量约14500千瓦时,预估处置规模如下:

序号

****公司

2026-2027年预估处置量

(KWH)

预估处置金额

(万元/含税)

1

**

10000

214.70

2

**

4500

96.62

汇总

14500

311.32

注:

(1)上述数量为预估值,最终实际交付的数量以**、****公司实际的规模、订单以及现场实物清点为准。

(2)本次报废铅酸电池回收服务商选聘仅适用于出售人单批次资产账面原值小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报废铅酸电池处置。

后期成交后所有型号的电池均按照WH(瓦时)交付,计算规则如下:1WH=1V*1AH。**24只2V.100AH型号的电池,WH(瓦时)计算为24*2*100=4800WH。其他型号的均按照此规则计算。

1.2服务要求:回收商承接****公司2年的报废铅酸电池回收处置工作,包括暂存、订单确认、回款、实物交接、安全生产、环保要求等回收处置相关工作(具体地市根据选聘结果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电池暂存:出售人拆除电池后,移交至回收商符合环保要求的当地仓库,双方现场拍照存档并签署暂存交接清单。自双方签字确认暂存交接之日起,电池的保管、安全及环保责任由回收商承担。电池暂存期限不超过60天,暂存数量不超过500只。

(2)订单确认:接到出售人回收订单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

(3)支付汇款:确认回收订单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合同约定,按订单与出售人结算电池回收费用;

(4)实物交接:电池正式交接可选择在回收商符合环保要求的当地仓库完成,或由回收商至出售人指定****公司各个县城**内)交接,具体采用何种交接方式由出售人确认;

(5)安全生产:回收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暂存、清点、包装、装车、搬运、装卸、运输、保险、卫生清理及全过程环节须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6)环保要求:在回收处置过程中相关处置流程符合国家、**区市环保部门相关要求。

1.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每个标段最终确定1名成交回收服务商,本项目允许竞买人同时成交的最多标段数为【2】个,各标段划分如下:

序号

标段

成交回收服务商数量

成交区域

预估处置金额(万元/含税)

1

标段1

1名

**市

214.70

2

标段2

1名

**市

96.62

1.4选聘模式:拟采用回收服务商“框架合同+订单”模式,本次报废铅酸电池回收服务商选聘拟分为2个阶段实施。

第1阶段-资格预审: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项目第2阶段多轮竞价。

第2阶段-多轮竞价: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现场竞价,竞价共2轮,竞价内容为报废铅酸电池含税回收单价。

1.5框架协议有效期:出售人将与竞价成交回收服务商签署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或回收服务商所成交的地市预估处置量执行完毕止。

2. 申请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各标段)

2.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出售人和代理机构。申请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2申请人应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应涵盖HW31中900-052-31,并承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办理环保备案、审批手续,在合同有效期内持续保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各类资质证件合法有效。

2.3申请人提供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范围须具备“综合经营”或“收集贮存能力”或“利用能力”或“处置能力”。

2.4申请人应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提供危险品运输许可证扫描件),或委托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的第三方负责报废铅酸电池的运输(提供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第三方的营业执照和危险品运输许可证扫描件)。

备注:如申请人的危险品运输资质或第三方的危险品运输资质或申请人与第三方签署的委托合同的有效期不能覆盖整个框架合同有效期,申请人需同时承诺及时办理危险品运输资质延期手续或续签运输委托合同或更换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的第三方运输单位,确保整个框架合同有效期内运输方危险品运输资质有效,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5申请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在国内至少具备1个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成功转移案例证明。

(1)跨省回收商:申请人应具备跨省成功转移案例。应同时提供经其所属省环保部门同意的跨省接收批复文件、环保部门网站公示查询截图和至少一份与转移批复文件对应的合同。

(2)**本省回收商:申请人应具备本省成功转移案例。应提供环保部门网上查询页面及至少一份对应的合同。

2.6申请人应在所申请的标段地市内具备通过当地环保部门验收的报废铅酸蓄电池贮存库(自有或租赁)或承诺合同签署后30日内在所申请的标段地市内具备通过当地环保部门验收的报废铅酸蓄电池贮存库(自有或租赁)。

备注:(1)如申请人在所申请的标段地市内自有通过当地环保部门验收的报废铅酸蓄电池贮存库的,需提供对应电池贮存库经环保部门出具的有效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该电池贮存库属于许可证载明的地址范围内)或环保部门出具的该电池贮存库竣工验收合格批复证明等);

(2)如申请人在所申请的标段地市内租赁通过当地环保部门验收的报废铅酸蓄电池贮存库的,需提供有效的租赁协议、对应电池贮存库经环保部门出具的有效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人为出租方,且该电池贮存库属于许可证载明的地址范围内)或环保部门出具的该电池贮存库竣工验收合格批复证明等)

(3)若申请人承诺合同签署后30日内在所申请的标段地市内提供具备通过当地环保部门验收的报废铅酸蓄电池贮存库,需提供有效的承诺函、与出租人签订的双向意向书、对应电池贮存库经环保部门出具的有效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人为出租方,且该电池贮存库属于许可证载明的地址范围内)或环保部门出具的该电池贮存库竣工验收合格批复证明等)。

2.7申请人须承诺成交后,若申请人接到出售人发出的《回收订单》,应按出售人要求正式交接报废铅酸电池,即在申请人符合环保要求的当地仓库完成交接,或由申请人至出售人指定****公司各个县城**内)交接,具体采用何种方式由出售人确认。

2.8申请人应保障电池回收的安全性,须承诺完成废旧铅酸电池交接手续后,承担后续所有安全责任(如暂存、搬挪、运输、贮存电池过程中引起的燃烧、爆炸、泄露、污染等安全事故)。

2.9如涉及跨省转运的,申请人应承诺代为办理环保部门同意跨省转移的批复文件,且于签订框架合同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代办批复,须提供有效承诺函。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且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须提供有效承诺函。

2.11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出售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公司或****公司****公司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公司或****公司****公司列为**级或****公司级同类产品或服务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执行有效期内的。

注:需提供有效的承诺函,如与承诺不符,其申请将被否决。

2.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申请。

2.13申请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申请。

2.14申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申请。

2.15其他否决的情形

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具有响应文件雷同性分析功能,可查看响应单位制作响应文件的机器码等,以此判断是否存在串标现象。

(1)文件制作机器码是以电脑的MAC地址、硬盘号、CPU号、主板号以及工具标识号五大特征码经MD5加密组成,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可直接认定为是在同一台电脑上编制生成了文件。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为潜在供应商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文件制作工具所产生的一串GUID编码,用于标记该文件的唯一性,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可直接认定为是使用了同一份响应文件底稿生成了两份或以上的文件。

3. 资格预审方法

3.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3.2凡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相应竞价项目的竞价。

3.3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少于2家时,重新组织选聘(针对标段)。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电子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具体如下: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7月6日18时00分至2026年7月13日18时00分。】(**时间,下同)。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4.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进行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电子标服务

4.2.2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4.2.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每套售价【2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资格预审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4.4资格预审文件款发票事宜:资格预审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供应商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请注意查收。供应商发票开具联系方式:蒙女士,电话:0771-****331电子邮件:****@163.com。

5. 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0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5.2电子申请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申请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5.3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或电子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申请文件。

5.4电子申请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申请文件上传异常时,申请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申请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申请人撤销申请文件。

(4)因申请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申请文件。

(5)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申请文件递交失败的,其申请无效。

6. 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申请的潜在申请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申请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申请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申请的潜在申请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申请文件编制和申请,为了避免影响正常申请,申请人请至少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申请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通过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出 售 人:****公司****公司

地 址:****市枫林路15号

联 系 人:莫经理

联系电话:0771-****899

代理机构:****

地 址:****大学东路89号 邮编:530003

项目负责人:覃振祝/陈明杨/周识春/李忠瑞/黄微霜

联系人1:陈明杨 电话:181****1094 电子邮件:****@163.com

联系人2:林 妘 电话:155****1736 电子邮件:****@163.com

联系人3:周识春 电话:180****5275 电子邮件:****@163.com

8.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联系人:陈明杨

异议接收电话:181****1094

异议接收方式: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163.com)提出。

出售人:****公司****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盖章)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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