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河乡白果树村商砼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审批
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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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河乡白果树村商砼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2026-07-06 16:43

2026年7月6日,我单位根据《太阳河乡白果树村商砼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环评工程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5295m2,****搅拌站一座,共设两条生产线:一条180商砼生产线和一条120商砼生产线,年产商砼60万m3。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环保等辅助设施。

实际工程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5295m2,****搅拌站一座,共设有两条生产线:一条180商砼生产线和一条120商砼生产线,年产商砼60万m3。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环保等辅助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规有关要求,我单位于2025年9月委托****编制完成了《太阳河乡白果树村商砼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年10月27日,****环境局****分局以 恩市环审〔2025〕18号 文对《太阳河乡白果树村商砼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

项目于2025年12月开工建设,2026年6月开始调试。检测期间我单位正常生产,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1万元,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阶段建设内容基本一致,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可知,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均无重大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2025年10月27日,****环境局****分局以 恩市环审〔2025〕18号 文对《太阳河乡白果树村商砼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本项目在环评文件中提出了较为全面、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环评、设计和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在工程实际建设中和调试阶段已得到基本落实。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项目已采取封闭车间,搅拌及输送系统配套负压袋式收尘器;各筒仓仓顶均设脉冲除尘器;砂石料仓位于封闭车间内并设置喷雾降尘装置;厂区道路全部硬化,定期洒水清扫等粉尘治理措施。且项目东侧存在由杉木组成的天然绿化带,可以减小生产粉尘对东北侧和东南侧居民处的影响。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可以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废气对环境影响小。

2.废水:项目运营期生产用水为工艺用水和喷雾降尘用水,在生产中被全部消耗、无废水外排。运营期废水包括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耕地施肥;清洗废水经两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汇入北侧雨水沉淀池,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全厂废水实现零排放,对环境影响小。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设备机械噪声及进出车辆交通噪声。为控制噪声影响,项目已采取建设封闭式车间、设备与基础之间弹性连接、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良好运行、夜间停止生产及运输作业、运输车辆限速行驶、严禁超载、途经居民区禁止鸣笛等措施。且项目东侧存在由杉木组成的天然绿化带,可以减小生产噪声对东北侧和东南侧居民处的影响。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昼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北侧最近居民处的昼间环境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底泥,收尘器收集的粉尘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项目清掏的沉淀底泥作为建材用于周****砖厂生产,收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五、验收结论

太阳河乡白果树村商砼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竣工验收条件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我公司认为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公司经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保护好环境,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2.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尽快组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市太阳河乡白果树村蜡烛顶组8号

联系人:冯总(157****3888)

邮政编码:445000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详见链接:

https://pan.**.com/s/1TjgxPToPN62_dSpWkvtLwA提取码: we3n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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