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区雁洋镇农业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委托,拟对**市**区雁洋镇农业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政府采购项目。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区雁洋镇农业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工程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若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公司或上级机构出具的合法授权书(有效范围、有效时间内出具的授权书,多层授权关系证明文件须明****公司公章),****公司或上级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公告相关附件(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公告相关附件(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公告相关附件(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 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严重失信主体 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标书代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5.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标书代写 6.信誉要求:凡在**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按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13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市**区三角镇客都大道北昀廷嘉应商务公寓楼402号办公公寓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递交的资料:《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 5.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注: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7月17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七、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市**区三角镇客都大道北昀廷嘉应商务公寓楼402号办公公寓 八、磋商时间:2026年7月17日09时30分。 九、磋商地点:**市**区三角镇客都大道北昀廷嘉应商务公寓楼402号办公公寓(****开标室)。标书代写 十、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招标网https://www.****.cn/,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联系事项: (一)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三角镇客都大道北昀廷嘉应商务公寓楼402号办公公寓 项目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0753-****050 (二) 采购人:**** 地址:**市**区雁洋镇府前路13-5号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6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