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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现就**市**区杨柳镇**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人居环境工程(项目编号:****)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部分内容做出修改,修改后内容如下:
(1)2.3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和增值税构成。
(2)3.4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不可竞争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和增值税项目清单组成。采用统一格式和表格,具体构成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3)4.3最高投标限价应采用工程单价计价,正确、全面地使用国家、省市标准、计价定额以及相关文件,成果文件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及规程的规定。最高投标限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和增值税。
(4)4.6不可竞争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税)按本招标文件中的不可竞争项目清单编制确定。
(5)新增:4.8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项目清单编制确定。
(6)招标文件中4.8条内容修改为:4.9税金(增值税)按增值税项目清单,结合第4.1款编制依据的要求编制,不得降低标准。
(7)5.6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不可竞争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税)根据工程量清单不可竞争项目,结合第5.1款编制依据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不得调整。
(8)5.8税金(增值税)按增值税项目清单,结合第5.1款编制依据的要求编制,不得调整。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7月22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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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公司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