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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方****服务中心申请核发**县城乡环境固体废物综合治理项****中心)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厅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实施办法》、《****规划局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县城乡环境固体废物综合治理项****中心)选址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该项目选址于**县圪洞镇津良庄****公司北侧(**县城原生活垃圾中转站院内),用地面积0.2852公顷。
选址位置基本合理,已通过专家评审。
二、公示期: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7月6日(10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馈。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局
单位地址:**县**街110号
邮政编码:033100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58-****128
附件:选址位置公示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