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国际生****中心项目塔式起重机租赁及进出场安拆工程 | 项目编号:**** |
| 项目类型:服务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所属行业分类:-- | 项目实施地点:-- |
| 招标人:**** |
| 标段/包名称:塔式起重机租赁及进出场安拆工程 |
| 标段/编号:1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6-06-30 00:00:00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7-07 00:00:00标书代写 |
| 截标/开标时间:2026-07-07 09:00:00标书代写 |
| 资格条件:-- |
| 公告信息: 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工程名称:**国际生****中心项目塔式起重机租赁及进出场安拆工程 招标编号:**** 发布日期:2026年7月6日 各潜在投标人: 本工程于2026年6月30日在海陆通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结合项目实际需求、《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GB/T 28264-2017)及地方强制性要求,针对招标文件中塔式起重机须安装安全监控系统的相关内容未作实质性约定的问题,特作出如下澄清与修改。本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原招标公告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未明确约定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黑匣子”)的相关要求。 二、修改后内容: 招标公告“第四章 计量及技术说明”中“二、技术要求”调整为: 投标人必须具备具有从事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业务的资质;具备安全管理保证体系,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作业配备的人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根据《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塔式起重机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并已在县级以上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塔式起重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19及《塔式起重机》GB/T 5031-2019的相关规定,安装过程执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要求。 塔式起重机使用年限要求:2023年7月1日后生产。塔式起重机必须安装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黑匣子”),相关约定如下: 第一条 设备提供与费用承担 1. 出租方承诺向承租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机已配备符合国家及**省相关标准的安全监控系统(以下简称“黑匣子”),该设备应满足《起重机械 安全监控管理系统》(GB/T 28264-2017)及****建设厅关于设备备案与接入的技术要求。 2. 黑匣子的购置、安装及系统对接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塔吊租赁费中,承租方无需另行支付。 第二条 安装、调试与系统对接 1. 出租方应在塔吊主体安装完毕且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3】日内,完成黑匣子的安装与调试工作。 2. 出租方负责将黑匣子接入“**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确保系统实时、准确上传起重量、起重力矩、起升高度、幅度、回转角度、运行行程等核心运行参数及报警状态信息。 3. 若因黑匣子未安装、未成功接入省级管理系统或数据无法实时上传,导致塔吊无法取得《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书》或无法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由此产生的停工损失及法律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第三条 日常使用与维护管理 1. 承租方应妥善保管并规范使用黑匣子,严禁擅自拆卸、改装、故意遮挡、断电或通过任何技术手段干扰、破坏黑匣子的正常运行及数据采集。 2. 租赁期间,黑匣子的日常维护、保养及故障维修由出租方负责。若黑匣子发生故障,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设备在线率符合监管要求。 3. 因承租方违规操作、人为破坏或现场断电等非出租方原因导致黑匣子损坏的,维修或更换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四条 联合验收与合规检查 1. 黑匣子安装调试完毕且数据正常上传后,甲乙双方应**监理单位进行联合验收,并签署《塔吊安全监控系统验收记录表》。 2. 在塔吊最大独立高度检验、第一道附着后检验及定期年检过程中,双方应积极配合检测机构对黑匣子接入及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如发现数据异常(如数据恒定不变、监测误差超标等),责任方应立即组织整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因出租若因出租方原因导致黑匣子未按时安装、对接失败或维修不及时,致使塔吊被监管部门责令停用或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出租方应免收停用期间的塔吊租金,并赔偿承租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2. 若承租方擅自关闭、破坏黑匣子或拒绝配合整改,导致塔吊被监管部门下发《暂时停用设备通知书》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停用期间的塔吊租金照常计收,且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行政处罚罚款及相关法律责任。 三、变更理由 根据行业惯例,出租方统一负责黑匣子的安装及系统对接工作,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塔吊租金中。招标文件中虽未对此作出明确约定,但该事项已属行业内约定俗成的做法。为避免歧义、保障出租方报价的准确性、确保报价标准统一,现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 四、时间安排(按法规执行)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顺延2天,售标结束时间为2026年7月7日0时00分,报价结束时间为2026年7月9日0时0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五、其他 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仍按原文件规定执行。 |
| 截标时间/开标时间:2026-07-07 09:00:00标书代写 | 变更为: | 2026-07-09 00:00:00 |
| 标段/包名称:塔式起重机租赁及进出场安拆工程 | 标段/包编号:1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6-06-30 00:00: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7-07 00:00:00标书代写 |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7-09 00:00:00标书代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