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市潭门渔港海防执勤码头工程用海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
索引号:**** 分 类:国土**、能源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2026年07月06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06日 主题词:****
关于**市潭门渔港海防执勤码头工程用海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
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省实施办法》和《**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对项目用海申请及《**市潭门渔港海防执勤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进行公示。
一、公示内容:
| 项目名称 | **市潭门渔港海防执勤码头工程 | ||
| 申请人 | ****办公室 | ||
| 用 海 位 置 | **省**市潭门镇潭****博物馆东侧,具体见项目宗海位置图) | ||
| 申请用海面 积 | 0.1678公顷 | 项目性质 | 非营业性公益用海 |
| 占用人工岸 线 | 6米 | 用海方式 | 透水构筑物(0.0590公顷)、港池、蓄水(0.1088公顷) |
| 用海年限 | 40年 | 用海类型 | 一级类:交通运输用海 二级类:**用海 |
二、申请用海宗海位置图和宗海界址图(CGCS2000坐标系):
(见附件)
三、公示期(10个工作日):
公示期为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17日。
四、其他: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市潭门渔港海防执勤码头工程用海有异议;以及认为该海域论证报告存在以下问题的:1.不符合海域使用论证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存在降低论证等级、缩小论证范围、减少监测站点和频次等行为的,或者论证内容存在较大缺陷或遗漏的;2.存在抄袭情形的,或者采用的数据、资料无效、弄虚作假的;3.项目所在海域状况描述错误,项目用海必要性、**生态影响、海域开发利用协调、规划符合性、集约节约用海、生态用海对策措施等分析论证不充分或者不准确的;4.用海项目存在严重损害海洋生态或不符合生态用海要求、存在重大冲突且无法协调、影响海上交通安全、损害国防安全和国家海洋权益等情形的;5.存在其他重大问题的。
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海洋海域管理室反映。
电话:0898-****3510,邮箱:****@163.com,
地址:**市金海北路233号301办公室
附件:1.**市潭门渔港海防执勤码头工程宗海位置图和宗海界址图
2.**市潭门渔港海防执勤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
2026年7月2日
1.**市潭门渔港海防执勤码头工程宗海位置图和宗海界址图.pdf
2.**市潭门渔港海防执勤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