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市)第二轮综合类的第1包):
| **** | **市**区开泰大道26号2314房 | 折扣:65.00% |
合同包1(**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市)第二轮综合类的第1包):
货物类(****)
| 1-1 | 应急救援设备类 | 应急救援设备 | 详见投标文件中《三、分项报价表》 | 详见投标文件中《三、分项报价表》 | 1.0000(项) | 1,225,300.0000 | 1,225,300.0000 |
| 1-2 | 应急救援设备类 | 应急救援设备 | 详见投标文件中《三、分项报价表》 | 详见投标文件中《三、分项报价表》 | 1.0000(项) | 574,000.0000 | 574,000.0000 |
| 1-3 | 应急救援设备类 | 应急救援设备 | 详见投标文件中《三、分项报价表》 | 详见投标文件中《三、分项报价表》 | 1.0000(项) | 45,000.0000 | 45,000.0000 |
| 1-4 | 应急救援设备类 | 应急救援设备 | 详见投标文件中《三、分项报价表》 | 详见投标文件中《三、分项报价表》 | 1.0000(项) | 9,970,000.0000 | 9,970,000.0000 |
| 1-5 | 应急救援设备类 | 应急救援设备 | 详见投标文件中《三、分项报价表》 | 详见投标文件中《三、分项报价表》 | 1.0000(项) | 4,700,000.0000 | 4,700,000.0000 |
黄少英、张坚、余文、梁**、游苗苗、刘恩光(采购人代表)、方日明(采购人代表)
| 1 | **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市)第二轮综合类的第1包 | 13.1571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合同包1(**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市)第二轮综合类的第1包):
| **** | 通过 | 通过 | 58.73 | 5.00 | 4.58 | 30.00 | 98.31 | 1 | 1 |
| **市****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7.59 | 5.00 | 4.55 | 30.00 | 97.14 | 4 | 2 |
| ******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8.43 | 5.00 | 4.63 | 30.00 | 98.06 | 2 | |
| **晶众华兴****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8.29 | 5.00 | 4.54 | 30.00 | 97.83 | 3 | |
| **市****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6.73 | 5.00 | 4.72 | 30.00 | 96.45 | 5 | |
| ******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6.16 | 4.70 | 4.57 | 25.81 | 91.24 | 6 | |
| 南粤应急****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5.81 | 4.00 | 4.59 | 26.25 | 90.65 | 7 | |
| **天鹰****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6.06 | 3.50 | 4.54 | 26.25 | 90.35 | 8 | |
| ****公司 | 异常低价审查不通过,原因:经审查,评标委员会认为,****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该司报价的合理性,根据《****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等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将该司作无效投标处理。 | ||||||||
| ******公司 | 异常低价审查不通过,原因:******公司未在启动异常审查澄清规定时间内作出应答响应,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三、评审程序2.投标文件澄清“ 2.1...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的规定,同时依据表二符合性审查表4.未发现属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以下为属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3)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交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及根据《****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等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将该司作无效投标处理。 | ||||||||
| ****公司 | 异常低价审查不通过,原因:经审查,评标委员会认为,****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无佐证材料),不能证明该司报价的合理性,根据《****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等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将上述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 ||||||||
| ******公司 | 异常低价审查不通过,原因:经审查,评标委员会认为,******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该司报价的合理性,根据《****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等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将该司作无效投标处理。 | ||||||||
| ******公司 | 异常低价审查不通过,原因:经审查,评标委员会认为,******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该司报价的合理性,根据《****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等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将该司作无效投标处理。 | ||||||||
| **科****公司 | 异常低价审查不通过,原因:经审查,评标委员会认为,**科****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无佐证材料),不能证明该司报价的合理性,根据《****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等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将上述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 ||||||||
| ******公司 | 异常低价审查不通过,原因:经审查,评标委员会认为,******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无佐证材料),不能证明该司报价的合理性,根据《****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等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将上述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 ||||||||
| 深****公司 | 异常低价审查不通过,原因:经审查,评标委员会认为,深****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无佐证材料),不能证明该司报价的合理性,根据《****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等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将上述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 ||||||||
1.公共**交易服务费的支付及发票开具
(1)中标供应商或者采购人线上/线下支付公共**交易服务费后,需注册、****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s://gzzfcg.****.cn/site/gzsaas/index.html),在“费用管理”—“业务订单”页面,选择对应项目开具发票。
(2)进入订单页面,查看公共**交易服务费状态为支付成功后,填写开票信息申请开具发票,发票链接由系统发送信息通知或发送至申请人邮箱或以短信方式发送至开票申请人手机号码。
2.中标(成交)通知书的领取
供应商缴纳公共**交易服务费后,可在已参与的项目中进入“投标(响应)管理”栏目查看并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也可前往**市**区天润路445号四楼****采购项目评审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联系方式:(020)****6416。
3.如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联系方式:(020)****6163(质疑受理)。
4.推荐排名与系统排名不一致的原因:因****、******公司、**晶众华兴****公司所投核心产品后勤保障车辆(装备运输车)的品牌均为相同品牌(润泰),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三、评审程序”“4.汇总、排序”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的规定,本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市****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 称:****
地 址:**区吉祥路62号
联系方式:020-****95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天润路447号
联系方式:020-****6235、020-****616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梁浩华、姚震乾
电 话:020-****6235、020-****6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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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