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关于重庆市梁平区银河桥水库工程(枢纽工程)施工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审批
重庆-重庆-梁平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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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文字号 **水利许可〔2026〕19号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水利局 有效性
标题 ****关于重****水库工程(枢纽工程) 施工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成文日期 2026-07-06 发布日期 202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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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水库工程(枢纽工程)

施工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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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提交的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的相关规定,对重****水库工程(枢纽工程)施工取水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重****水库工程(枢纽工程)位于**市**区蟠龙镇银河村2组,水库大坝混凝土养护和帷幕灌浆施工用水,年取地表水取水量为8.711万m3/年,日最大取水量为264m3/d。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17),混凝土养护用水14天用水指标为2800~5600L/m3,根据《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下册》帷幕灌浆每100m用水量为644m3。本项目混凝土养护用水定额采用200L/m3.d(折算14d为2800 L/m3),帷幕灌浆用水定额采用644m3/100m,各用水定额均达到先进值,未超过行业用水定额,符合用水控制效率。

二、取水地点

本工程取水口位于**市**区蟠龙镇银河村2****水库大坝上游100m处,取水水源为蟠龙河地表水,坐标为东经107°54′56.78″,北纬30°38′30.54″。

三、取水水源可靠性

****泵站从蟠龙河取水,****水库大坝混凝土养护用水和帷幕灌浆用水,根据《报告表》,工程取水期间,蟠龙河水源地可供水量满足项目用水需求,水源水质满足工程供水要求,****泵站设置要求,取水泵站取水能力及扬程完全满足项目用水需求,河道岸坡稳定性较好,因此工程取水水源可靠。

四、取退水影响

本建设项目总取水量8.711万m3,项目取水不会对所在水功能区以及河道生态产生影响。混凝土养护用水产生的退水通过混凝土结构表面蒸发,无退水外排;帷幕灌浆过程中的钻孔及洗孔退水,部分通过水泵抽至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部分进行洒水降尘,无退水外排情况,建设项目退水不会对区域水**、水环境和其他用户造成影响。

五、节水评价

节水评价内容齐全,节水指标的分析评价基本合理,原则同意节水评价结论。

六、其它要求

****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取用水管理,严格执行用水定额,采取有效节水措施,提高用水效率,建立取用水台账,每季度按时向我局报送取水量,每年12月31日前报送本年度取用水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的取水计划建议,并按照批准的取水计划执行,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取水计划的,应当报经我局水**与水保科同意。

****公司应按《**市取水计量规范化管理技术要求》(**资〔2023〕20号)规范取水计量设施选型、安装、管理等相关工作,并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确保取水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公司完成取水计量设施安装后,应及时向我局报送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相关资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核发取水许可证方可取水。

(四)本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取水时,你公司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将及时做出是否同意延续取水的决定。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若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水源或者取水地点、退水地点、退水量或者退水方式发生改变,应当重新提出取水申请;若取水单位名称、法人变更,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

(五)本工程取水许可决定下达后,由我局负责取水许可决定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以及日常监督检查,请你公司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足额缴纳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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