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基本信息
(一)资产概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对**市亨通****公司的债权本金金额为38,504.53万元,利息含罚息96,508.37万元,债权合计金额135,012.90万元。
(二)担保方式
1.保证担保
内****集团****公司、******公司、内****公司、****商贸****公司、**正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智广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本金余额中,9000万元为商业承兑汇票,连带清偿责任人为**万通****公司。
2.抵押担保
(1)******商贸****公司******65套房产及土地,房产面积15825.43平方米,土地面积5614.41平方米;
(2)******公司名下甘其毛都口岸1处土地使用权,面积46498平方米;
(3)**正铂****公司名下的三处石英岩采矿权(硅石一矿、硅石二矿、硅石三矿),露天开采,合计保有储量154.27万吨,面积0.65平方公里,产能共15万吨/年,上述采矿权证已过期。
3.质押担保:
(1)内****公司100%股权;
(2)**正铂****公司100%股权。
(三)处置情况
债权人已取得生效的民事调解书,目前处于执行阶段,诉讼中除查封抵质押资产外,另查封如下资产:
1.绅禾货物仓储名下甘其毛都口岸61655平米商服用地;
2.**市亨通****公司持有的****公司10%股权;
3.万通汽车名下位于**的37500平米土地(轮候查封)。
二、资产实景图
******65套房产及对应土地
绅禾货物仓储名下甘其毛都口岸商服用地
三、资产卖点
1.已取得生效调解书,并进入执行程序。
2.******地理位置较好,**经营正常,租户稳定。该地段房产具有一定的增值空间。
3.甘其毛都口岸商服用地对于经营蒙古煤炭进口的贸易型企业具有一定战略投资价值。
4.正铂福利矿业名下3处硅石矿采矿权和股权均已抵押/质押在本笔债权项下,处置方式灵活,且上述采矿权具有一定的开采价值。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为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不得为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不得为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为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不得为前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以及****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意向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联系方式
****
周淑燕,高博
010-****7888-757, 186****6302,136****1105
免责条款:
本次拟处置的债权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次营销不构成任何资产处置行为或处置程序,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转让方及**联交所不对营销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项目后续处置情况发布的正式处置公告为准,请资料使用方根据自身尽职调查情况理性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