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基本信息
截至基准日2026年4月21日,******公司等3户债权本金合计64471.37万元,利罚息合计34036.67万元,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 序号 |
债务人 |
债权本金 |
债权利罚息 |
| 1 |
******公司 |
32480.50 |
15737.60 |
| 2 |
一汽(四****公司 |
16228.15 |
9494.01 |
| 3 |
****公司 |
15762.72 |
8805.06 |
| 合计 |
64471.37 |
34036.67 |
|
(一)******公司
1.资产概况
截至基准日2026年4月21日,******公司债权本金32480.50万元,利罚息金额15737.60万元,垫付费用200.85万元。
2.担保方式
(1)保证担保
****集团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
(2)抵押担保
抵押人******公司名下位于**市**区五**片区“大发璞悦珑山”项目土地42379.91平米抵押;“大发璞悦珑山”项目在建工程抵押(住宅95套、15993.71平米,地下储藏室213套、9416.3平米,车位589个、19560.69平米);上述抵押均为一顺位抵押。
(3)股权质押担保
****公司持有的**瀚耿置业100%股权质押;****集团持有的****公司100%股权质押。
(4)其他
法院判决****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抵押资产均为首封;除此之外,轮候查封非抵押资产4套住宅、647平方米。
3.处置情况
已取得胜诉判决,目前司法执行中。
(二)一汽(四****公司
1.资产概况
截至2026年4月21日,一汽(四****公司债权本金16228.15万元、利罚息金额9494.01万元,垫付费用47.03万元。
2.担保方式
(1)保证担保
****公司、****公司、******公司、徐明君、徐小文、伍勇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2)抵押担保
抵押人**中港文化****公司位于**省**市**区湖山路燊海森林I区150个商业用房、**区丹桂南大街2666号A区175套商业用房抵押,合计面积65154平方米;抵押人四****公司位于**市**区星狮路511号1栋1层105-109号5个冻库抵押;抵押人****公司位于**区琉璃路123号1栋地下室-1、-2层,共计1162个车位抵押。上述均为二顺位抵押。
3.处置情况
已取得胜诉判决,目前司法执行中。
****集团****公司
1.资产概况
截至2026年4月21日,****公司债权本金15762.72万元、利罚息金额8805.06万元、垫付费用93.21万元。
2.担保方式
(1)保证担保
****公司、******公司、徐明君、徐小文、伍勇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2)抵押担保
抵押人**中港文化****公司位于**省**市**区湖山路燊海森林I区150个商业用房、**区丹桂南大街2666号A区175套商业用房抵押,合计面积65154平方米;抵押人四****公司位于**市**区星狮路511号1栋1层105-109号5个冻库抵押;抵押人****公司位于**区琉璃路123号1栋地下室-1、-2层,共计1162个车位抵押。
3.处置情况
已取得胜诉判决,目前司法执行中。
二、资产实景图
三、资产亮点
(一)债权1项目已竣备,可现房销售,购房人产权证办理无障碍。抵押资产均已确权、首封,后期清收处置效率高。
(二)资产类型丰富,组包资产核心抵押物包含住宅现房、成熟商铺、车位、冻库等,品类丰富。
(三)债权权利清晰,组包资产已全部经司法确权,后期清收处置流程简便,无权利纠纷。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为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不得为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不得为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为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不得为前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以及****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意向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联系方式
****
周淑燕,高博
010-****7888-757, 186****6302,136****1105
免责条款:
本次拟处置的债权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次营销不构成任何资产处置行为或处置程序,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转让方及**联交所不对营销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项目后续处置情况发布的正式处置公告为准,请资料使用方根据自身尽职调查情况理性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