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2027年-2029年)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2027年-2029年)
2.2项目编号:****
2.3上限控制价(常年法律顾问及坐班律师服务费用):不含税上限控制价为人民币 628900.00元。
2.4项目服务期:从2027年3月29日起至2029年11月28日止,期限为贰年零捌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项目地点:**壮族自治区**市**区云景路83号**轨道交通1****车辆段****。
2.6比选范围:
为********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含坐班律师服务)、诉讼仲裁案件代理等相关法律服务。
注:合同以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成立、****事务所;
3.2律师事务所近3年内(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未受到司法行政部****协会行业处分,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执业记录;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比选,仅允许其中一家单位参与本次比选。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请各比选申请人自行网上下载。下载网址:****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om)、中国e车网(http://www.****.com)、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网(https://mh.****.cn/#/)。
注:比选申请人如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比选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比选申请的,其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6.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6.1比选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2026 年7月15日 9 时 00 分- 9 时 30 分(**时间)递交,递交地点在**壮族自治区**市**区云景路83号****屯里车辆段综合楼205 会议室,递交现场联系人:韦工 电话:0771-****303;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6.3请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法人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比选申请文件必须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否则比选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om)、中国e车网(http://www.****.com)发布。
8.联系方式
比选 人:****
地 址:**市**区云景路83号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韦工、鲍工
电 话:0771-****303/0771-****979
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0771-****084
1.1【比选文件】****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2027年-2029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