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根据企业需求计划,****管理部****中心(以下称为“采购组织方、需方”)决定对****公司燃煤炉渣进行直接采购,具体信息如下: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豫龙同力燃煤炉渣直采采购项目
2.采购需求人:****公司
3.采购实施人:****中心
4.采购项目编号:****
5.采购内容:
| 产品规格 |
质量标准 |
需求企业 |
采购数量(吨) |
| 燃煤炉渣 |
水份≤6%;烧失量≤8%;粒度≤120mm;氯离子含量≤0.2%;水溶性六价铬≤3mg/Kg;28天胶砂强度比≥75%;不得掺兑杂质。 |
豫龙同力 |
15000 |
6.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合同签订主体:实际需求企业和本项目确定的成交单位
8.交货地点:供方货仓
9.交货方式:送货到厂
10.合同条款特别说明:与本合同履约的任何纠纷和争议均与****无关,****就本合同项下**市****公司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或连带责任。
二、直接采购原因及相关说明
鉴于豫龙同力水泥用混合材燃煤炉渣与******公司自产燃煤炉渣运输距离近,只有23公里,有明显的运输优势,且该公司所供燃煤炉渣质量稳定。特本次定向邀请******公司参与响应,采用“源头直供”直接采购模式,减少中间环节,符合国有企业“降本增效、源头管控”的采购原则,直接与源头厂家对接谈判。
三、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公司
2.地址:**中华大道 439 号
四、公示期限
2026年7月6日至2025年7月10日9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10日9时00分。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供应中心。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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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周**(****) 电话:176****3677
李天喜(****) 电话:184****3190
谢繁刚(豫龙同力) 电话:166****1222
2.监督单位(部门):****工作部
联系电话:155****0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