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现就城市照明设施维修整治项目(一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开展询比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现将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类别 |
具体内容 |
| 询比项目名称 |
城市照明设施维修整治项目(一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1-JH-XBCG-FW-202607-0043 |
| 投资估算 |
总投资约1510万元,**费约1359万元。 |
| 采购预算 |
220935.61元(含税总价,报价不得超出本预算)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采购内容 |
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后续施工配合服务 |
| 采购人 |
**** |
| 服务区域 |
**壮族自治区**市(**区、**区、**区) |
| 设计周期 |
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提交全套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预算书 |
| 报价有效期 |
自报价截止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 |
| 联合体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报价 |
本项目为城市照明设施维修整治工程(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对**区、**区、**区三大片区覆盖**城市自然会客厅视域内的住宅、商业、公建、办公等多类型楼宇及公园的照明设施,进行灯具更换、线路改造、电气隐患整治等综合维修整治。
本次采购设计服务范围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现场技术配合、设计变更等后续服务。设计费预算依据《****建设厅关于颁布2018年〈**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标〔2018〕37号)及《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计算,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1,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量比例60%,施工图预算编制费按基本设计费的10%计取。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4.信用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
1.本项目采用下浮系数报价。有效报价范围为:33%≤下浮系数≤100%。
设计费=工程设计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中标浮动系数)。设计费计价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按《**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桂建标〔2018〕37号)等现行的有关规定计算本工程设计费收费基准价。设计费调整系数: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1。该费用已经包含方案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以及施工全过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相关设计服务及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以下浮系数承包本项目采购范围内设计工作的所有内容的费用及相关服务。
2、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包含提供本次服务范围的人员的工资、交通差旅、餐饮住宿,福利、税金、利润等),在合同实施期间,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价格中;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项目验收的费用;
(4)技术支持、售后服务费用。
3、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施工图审查备案通过后,发包人以备案的施工图预算**费计算设计费,支付核实后设计费用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后,****政府投资工程结算管理有关规定的审核单位审定后,一次性付完余款。支付款项前,设计人需提供申请金额的合法真实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最终****市政府投资工程结算管理有关规定的审核单位审定为准。
4、本项目如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的,应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如具体采购需求与标准、规范不一致的,高于标准、规范的按具体采购需求执行,低于标准、规范的按标准、规范执行。
5.响应文件须严格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格式编制,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密封文件形式提交,内容完整、字迹清晰。
6.供应商所报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220935.61元,总价超出上述预算金额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8.供应商须完全响应设计范围、设计周期、成果要求、服务承诺等实质性内容,存在重大偏离的视为无效响应。
本次询比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响应文件满足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设计方案完善、服务承诺最优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9日10:00(以文件实际送达时间为准),响应供应商无需到场截标,评审结果将于3个工日内在采购文件发布媒介进行公示。加急标书代写
2.递交地址:**市**区**大道98号6号楼306室
3.逾期送达、密封破损、未按要求加盖公章、资料不全的响应文件,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评审过程或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采购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
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mh.****.cn/#/)
采购人:****
联系人:黄孝星
联系电话:077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