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区建设工程项目剩余砂石**处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金区政办发〔2026〕28号),****拟公开选择拍卖机构承担建设工程项目剩余砂石**处置项目的拍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项目及费用
| 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拍卖费用 | 备注 |
| 一 | 建设工程项目剩余砂石**处置项目(第一批次) | **** | 1万元/处 | 具体以拍卖总数量计算(1万元×具体拍卖项目数量) |
二、拍卖机构报名要求
1.报名单位必须是具有拍卖资质的拍卖机构;
2.申报材料齐全(提供公告附表内容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3.近两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4.主要拍卖师有3年以上拍卖经历且从事过相同或相近矿种矿业权拍卖(附实际业绩证明材料);
5.参与拍卖的拍卖人员组成中至少含地质类、采矿类、经济类专业背景;
6.参与拍卖的主要拍卖师应拍卖过相同或类似矿种(本次拍卖矿种是建筑用砂);
7.出具满足报名要求的承诺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三、报名所需资料
有意报名的拍卖机构,须先将报名表和承诺函传真至我局,再以信函方式邮寄报名材料,到达的时间以**邮戳为准。
(注:请报名的拍卖机构按以上要求,先传真报名表和承诺书,后以信函、邮递方式提交报名表、承诺书原件以及从事过相关矿种矿权拍卖的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四、时间安排
2026年7月7日—7月9日,项目公布、拍卖机构报名时间;
2026年7月9日—7月10日,对拍卖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2026年7月10日—7月12日,网上公示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拍卖机构名单,同时公布摇号的具体时间、地点;
拍卖机构欲派代表(每个机构限额1人)观摩摇号过程的,请随报名材料告知****。
五、其他
1.中选拍卖机构应在收到中选结果书面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签订《委托拍卖合同》,****矿管股负责向中选拍卖机构提供拍卖所需相关资料,拍卖所需其他资料由拍卖机构收集补充。
2.中选拍卖机构放弃承担拍卖项目,必须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书面告知****。****2年内将不再接受其报名参选。被放弃的拍卖项目延至下次选择拍卖机构承担。
3.拍卖报告质量将影响该拍卖机构再次参加选择的可能。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地址:**市**区**西路16号(****310室)
邮 编:737100
联 系 人:刘主任
电 话:0935-****832 180****8113 QQ:****65659
传 真:093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