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市****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 **区城南东路416号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区梅湾街道**双洲路74号(现人和路74号)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广告物料制作服务外包 合同期限:项目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有效期自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止。 合同金额:合同按60%折扣单价结算,结算总额不超过800000.00元/年,3年结算总额不超过****000.00元。 二、服务要求1.服务要求 1.项目清单
备注:投标人报价时须报出统一投标折扣60%,以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计算公式为:单项服务结算金额=单价限价*投标折扣*实际供货数量。 2.人员配置要求(1)中标人须委派专人负责本项目的对接,负责本项目的安装、维护及售后; (2)中标人须提供5×8小时的基本服务时间,紧急情况提供7×24小时服务。
(1)中标人有足够实力来完成采购人所交办的广告制作业务,须提供人员清单(如专项设计人员、驻点业务人员、驻点安装人员等),及设备清单(如打印机、写真机、喷绘机等);
1).基本要求 (1)中标人有足够实力来完成采购人所交办的广告制作业务,须提供人员清单(如专项设计人员、驻点业务人员、驻点安装人员等),及设备清单(如打印机、写真机、喷绘机等); (2****医院标准VI进行设计、创意; (3)中标人须按质按量完成宣传物料的设计制作,无色差、并且如果物料安装完成后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当及时进行修复或者更换; (4)中标人须委派专人负责本项目的对接,负责本项目的安装、维护及售后; (5)中标人须提供5×8小时的基本服务时间,紧急情况提供7×24小时服务。 2).供货范围 (1)中标人须提供产品正常使用时所需的附件、工具等; (2)中标人负责产品到安装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中标人负责产品在实施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合格; (4)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要求设计,并经采购人同意后制作并安装; (5)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6)中标人负责产品安装、布置,并对产品和安装人员的安全性负责。 3).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灯箱、亚克力板、不锈钢字、宣传框架、铝型材烤漆门牌、立牌、发光字、烤漆自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至少3年,正常使用期(室内至少5年、室外至少8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正常使用期内如发生倒塌、脱落、坠落等造成损害,由中标人承担法律、经济责任,其他产品(包含易损易耗产品)质保期至少3个月。 (2)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内的产品出现非人为损坏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损坏的,中标人须提供更换,并在合同有效期内负责产品质量维护。质保期内,提供的所有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4).安全施工 中标人对施工人员及施工过程安全负全部责任。施工人员需具备相应从业资质,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期间,中标人需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防范高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安全事故,妥善管理施工器材及现场,避免对采购人医护人员、患者、访客及设施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医疗费用、行政处罚等),同时需及时处理事故并向采购人报备,若因此影响甲**常运营,中标人需额外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2.付款方式: 按实结算 □全额 分期 根据实际供货数量验收确认后按季度支付,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开具对应金额的发票,因乙方未及时开票导致甲方未付款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收款账户: ****银行**市逸云路支行(****:430********050000576) 3.预付款保函: 否 4.国库集中支付□、双控账户支付□、自行支付 4.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7-01 —— 2027-06-30 五、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物料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1)质量保证期:灯箱、亚克力板、不锈钢字、宣传框架、铝型材烤漆门牌、立牌、发光字、烤漆自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至少3年,正常使用期(室内至少5年、室外至少8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正常使用期内如发生倒塌、脱落、坠落等造成损害,由中标人承担法律、经济责任,其他产品(包含易损易耗产品)质保期至少3个月。 (2)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内的产品出现非人为损坏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损坏的,中标人须提供更换,并在合同有效期内负责产品质量维护。质保期内,提供的所有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1)中标人需保证有足够实力来完成采购人所交办的广告制作业务,须提供人员清单(如专项设计人员、驻点业务人员、驻点安装人员等),及设备清单(如打印机、写真机、喷绘机等); (2****医院标准VI进行设计、创意; (3)中标人须按质按量完成宣传物料的设计制作,无色差、并且如果物料安装完成后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当及时进行修复或者更换; (4)中标人须委派专人负责本项目的对接,负责本项目的安装、维护及售后; (5)中标人须提供5×8 小时的基本服务时间,紧急情况提供7×24 小时服务。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1)根据《****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要求进行履约验收,有其他最新文件要求的从其规定。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履约验收标准:1、根据《****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要求进行履约验收,有其他最新文件要求的从其规定。 2、验收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以服务内容、交付物及量化目标为依据,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3、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若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中标人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4、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中标人原因,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乙方为本项目创作的全部设计成果(含源文件),验收交付后完整著作权永久无偿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自行使用、转让、泄露设计成果及源文件,非商业用途使用需经甲方同意。乙方承诺设计成果为独立创作,无侵权情形,相关专利、技术费用自理。若存在侵权,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费用,无偿整改并全额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责、解约并将其列入黑名单。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物料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退货、换货,并追究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物料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退货、换货,并追究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4.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或未按要求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 5.乙方有任何违约行为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中标人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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