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岩仔洞遗址安防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30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
原公告的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评分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1.技术和服务要求1 |
14.75 |
是 |
根据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未标注“▲”和“●”的内容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小组进行评议打分: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14.75分,每负偏离一项扣0.05分(共295)其中标注“★”的共8项,有负偏离视为无效投标。 【注: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供应商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小组将以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标书代写 |
更正为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1.技术和服务要求1 |
14.75 |
是 |
根据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未标注“▲”和“●”的内容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小组进行评议打分: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14.75分,每负偏离一项扣0.05分(共295)其中标注“★”的共6项,有负偏离视为无效投标。 【注: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供应商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小组将以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标书代写 |
更正事项2:
原公告的招标文件第三章“三、商务要求”中
|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进度款,依据施工进度,由监理单位提交施工进度报告,成交供应商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监理单位签字盖章),达到付款条件起5个工作日内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 2、进度款,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30天后,成交供应商提交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5个工作日内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00% 3、进度款,****文物局最终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交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5个工作日内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2.00% 4、进度款,最终验收合格,系统稳定运行一年后,达到付款条件起5个工作日内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 |
更正为
|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进度款,依据施工进度,由监理单位提交施工进度报告,成交供应商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监理单位签字盖章),达到付款条件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 2、进度款,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30天后,成交供应商提交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00% 3、进度款,****文物局最终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交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2.00% 4、进度款,最终验收合格,系统稳定运行一年后,达到付款条件起5个工作日内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06日
无
名称:**县岩仔洞遗址文物保护所
地址:**县滨**路36号
联系方式:182****16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列东街1021号10****中心10楼)
联系方式:0598-****19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小张
电话:0598-****199
****
2026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