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智慧数字化停车基础建设项目2026****停车场新改建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智慧数字化停车基础建设项目2026****停车场新改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市**智慧数字化停车基础建设项目2026****停车场新改建监理 2.2项目编号:**** 2.3建设地点:**市**。 2.4建设规模:**市**智慧数字化停车基础建设项目2026****停车场新改建工程计划新改建**市**55处停车场以及在15处停车场建设充电桩及附属设施。****停车场场地硬化、停车位划线、行车导向划线、道闸/抓拍机/洗车机/监控/快充桩/慢充桩/车位闸/车位锁/光伏棚及储能设施/防砸雷达/地磁/余位诱导屏等设备安装、环境绿化、标识标牌安装、护栏安装等全部改造内容。****停车场场地硬化面积及修缮地面约6000平方米,主要设备及工程量:道闸约120个,快充桩30个,慢充桩100个,车位闸30个,车位锁10个,光伏棚及储能设施1套,防砸雷达约120个,抓拍机约120个,监控系统约55套,监控摄像头约300个,交换机约55个,标志标牌约200个,护栏约400米,地磁约200个,余位诱导屏约27套,洗车机约2个,车道相机约200个等。 2.5工期要求:计划工期为365日历天。 2.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有关规范要求,达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并符合《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 55032-2022)等规范要求。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与本工程相关的设备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直至项目竣工验收、质量保修阶段等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工作。 2.8招标控制价:监理费最高限价14.63万元,最高监理费率:2.2%。 2.9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 号文) 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 3.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6年7月7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标书代写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市公共**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省内公共**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省多CA驱动下载及安装说明》详见**市公共**交易网。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市公共**交易网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市公共**交易网-交易公告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30日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市公共**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地 址:**市**区泰前街道碧霞湖路116号 联 系 人:钱经理 电 话:0538-****09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唐訾路25号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高佩佩 电 话:0538-****201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佩佩 联系方式:0538-****201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联系方式:0538-****2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