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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328MAAKDLA99D | 建设单位法人:宋平 |
| 李乃忠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省**南州**县****工业园区生态载能区 |
| ****5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全产业链项目(二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1-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县 ****工业园区生态载能区 |
| 经度:105.421300 纬度: 25.182730 | ****机关:**南****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1-21 |
| 州环审〔2022〕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3-02-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366 |
| 210 | 运营单位名称:**** |
| ****2328MAAKDLA99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裕****公司 |
| ****2328MAD0HBCH9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81MACHFDU61T | 竣工时间:2024-07-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0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603yNuqn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锂离子电池焦石墨负极材料50000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锂离子电池焦石墨负极材料30000吨/年 |
| 三期项目未开始建设,本次二期项目建设完成后总生产规模为年产锂离子电池焦石墨负极材料50000吨/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产品品种:锂离子电池焦石墨负极材料 生产工艺:①原料的贮存及运输:针状焦、沥青以及石油焦等原材料与辅料经汽车运入厂内经过磅称重后卸入原料预处理车间进行暂存待用。 ②原料预处理工序:块状针状焦原料先进入粗破机粗破至5mm以下,然后进入回转干燥窑进行烘干,再进入粉碎机制粉成合适大小的颗粒;制粉好的颗粒进入整形机进行颗粒表面处理,处理后送去混料。 包覆沥青采用高温低硫沥青(块状),首先将沥青送入超细磨粉碎成粒径为5~7μm的粉末状小颗粒。加工后的沥青转移至包覆造粒车间。 ③包覆造粒工序: 达到粒径要求的针状焦与沥青按配方要求分别进行称重,进入混料机进行混料,混料在常温常压条件下进行。经过混料,使石油焦沥青混合均匀,能提高混合料的紧密度。然后混合均匀的原料投入反应釜中,在氮气保护气氛中进行加热搅拌进行造粒,反应釜采用电加热,从室温加热至650℃左右,在持续的搅拌过程中进行炭化反应。在这过程中高温沥青在200~300℃阶段进行熔化,沥青浸润在针状焦粉末的表面进行包覆。包覆沥青中的轻质挥发分在360~400℃时将逐步受热分解,产生的废气,通过反应釜上方的烟管,导入T0焚烧炉处理。重质的组分进一步发生聚合反应,生成沥青焦,并扎根于针状焦粉末的孔隙当中,形成二次焦粉,包覆沥青后的物料通过卧式冷却釜间接冷却至指定的温度(约80℃)。 ④一次炭化(预炭化) 本项目的一次炭化设备选择隧道窑,隧道窑采用天然气进行加热,原料颗粒在隧道窑内经过低温热处理,可有效排出挥发分,提高石墨化程度,然后进入石墨化工序。 ⑤石墨化工序:负极材料的石墨化是将低温碳化中间品置于石墨化炉内在2800~3000℃的高温下进行热处理制备成人造石墨二次颗粒。该过程使大量碳原子形成的无序微晶结构有序化,晶层间距缩小,晶格常数接近天然石墨,从而获得人造石墨负极材料所需的物理化学性能。 本项目石墨化工序采用大直流艾奇逊箱式石墨化炉,为外热式石墨化炉,负极材料装入单孔石墨箱板,箱板周边铺填煅后石油**为排气孔,排气孔外围铺填保温料(煅后石油焦)。电流通过炉芯时,电阻料和箱板作为发热体产生焦耳热。负极材料的石墨化是通过箱板产生的焦耳热,箱板受热后加热负极材料,实现负极材料逐渐升温,随着热处理温度的提高,石墨层间距逐渐变小,到达2300℃时发生显著变化,到3000℃时变化趋向缓慢,完成负极材料整个石墨化过程。大直流艾奇逊箱式石墨化炉,升温通电周期为60~70h(本项目通电时间约65h),石墨化周期为30d/次。可保证负极产品在石墨化过程中的均质性和稳定性。 根据负极材料加工的品质要求,兼顾考虑项目的经济效益,大直流艾奇逊石墨化炉的保温料全部采用煅后石油焦,并尽可能利用炉芯附近的高温,附带生产副产品增碳剂等。靠近箱板放置粗颗粒石油焦,在外铺细颗粒石油焦保温,负极材料石墨化过程中,处于箱板周围的粗颗粒石油焦能够达到较高的温度,其品质能够达到石墨化增碳剂的要求。此方案充分利用箱板周边的高温热源,生产副产石墨化增碳剂,具有较高的附加值,实现收益最大化。大直流艾奇逊石墨化炉采用煅后焦保温料,灰分小,避免了其他辅助材料诸如冶金焦对石墨化负极材料半成品的污染。 ⑥二次包覆:完成石墨化后的粉料进行二次包覆,包覆时将石墨化后的物料与高温低硫沥青按比例混配后放入包覆釜内进行包覆,包覆恒温约500℃,停留时间为2h。沥青在高温状态下融化,通过搅拌能均匀的附着在物料表面,同时通过对物料加温可使物料内的部分挥发分挥发出来,提高物料碳含量百分比。包覆结束后,物料通过密闭的输送系统输送至冷却釜冷却至室温,从而达到包覆效果。 ⑦二次炭化:完成二次包覆工序的物料进入辊道窑进行二次炭化,对物料表面改性。首先将物料拆包后在封闭的送料室内将物料由封闭的辊棒输送系统送入辊道窑内,辊道窑采用电加热,通过一定的升温曲线逐步升温至1100℃左右,保温2小时,使物料内挥发分加热挥发出来,进一步增加物料含碳百分比,冷却降温后的物料入库储存待用。 ⑧成品处理工序:炭化后的物料在成品预处理车间的封闭投料室内进行拆包,投料后通过管道输送至混料机内将结块物料打散并混合均匀。混匀后经过筛分、除磁,对物料按颗粒大小进行分级,并通过除磁机将物料中的磁性物质含量降至ppm级别。筛分除磁完成后,物料进行批量检查并在密闭包装室内进行吨袋包装,最后进入库房。成品加工后产生的筛上物输入至粉碎分级机制成粒径为10-20μm的粉末状小颗粒后用作原料回收利用。 | 实际建设情况:产品品种:锂离子电池焦石墨负极材料 生产工艺:①原料的贮存及运输:与原环评一致。 ②原料预处理工序:块状针状焦原料先进入粗破机粗破,然后进入磨粉机(辊压磨/机械磨)制粉成合适大小的颗粒;制粉好的颗粒进入整形机进行颗粒表面处理,处理后送去混料。包覆沥青采用高温低硫沥青(块状),将沥青送入气流磨,经超细磨粉碎成粉末状颗粒。加工后的沥青转移至包覆造粒车间。 ③包覆造粒工序:与原环评一致。 ④一次炭化(预炭化): 实际生产无炭化工序,物料经过包覆造粒后直接进入石墨化工序。 ⑤石墨化工序:与原环评一致。 ⑤成品处理工序:与原环评一致。 |
| 1.现阶段产品品种与环评一致; 2.实际针状焦处理无烘干环节; 3.实际生产未采用炭化工序减少炭化废气的产生,本次验收不包含炭化工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 循环冷却水:排入市政污水网管; 脱硫废水:经循环池沉淀后循环使用; 1.粉碎机、整形机、解聚机等工序所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包覆工序:产生沥青烟、苯并a芘、颗粒物、挥发分等废气,经TO焚烧炉处理后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为有组织排放; 3.一次炭化、二次炭化工序:产生沥青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分等废气经“焚烧炉+尾气缓冲罐降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石墨化工序:产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废气经“旋风除尘+湿法脱硫”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 循环冷却水:经循环冷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 脱硫废水:经循环池沉淀后循环使用; 1.粉碎机、整形机等工序所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针状焦工序产生粉尘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包覆工序:产生沥青烟、苯并a芘、颗粒物、挥发分等废气,经TO焚烧炉+尾气缓冲罐+喷淋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实际建设过程中,本单位采购并安装了回转窑设备,该回转窑相比原环评规划的隧道窑,具有更高效、工艺更简洁的优势,采用该回转窑仅需一次炭化即可满足产品质量要求,无需开展二次炭化;而结合项目当前实际生产需求,产品经过包覆造粒工序冷却后,直接进入石墨化工序即可完全满足生产及产品质量标准,因此最终确定不再使用任何炭化工序及相关设备,包括已采购安装的回转窑设备(见附件9);炭化设备永久停留不在本次验收范围。石墨化工序:产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废气经“旋风除尘+湿法脱硫”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
| 与环评不同的为循环冷却水经循环冷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排放量减少。项目实际炭化废气采用热风炉处理,无脱硫废水产生,脱硫废水主要来自石墨化废气处理阶段。 1.粉碎机、整形机等工序粉尘由无组织变为有组织排放;针状焦工序产生粉尘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变为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包覆工序废气处理设施为“TO焚烧炉+尾气缓冲罐+喷淋”。 3.无炭化工序,已购炭化设备永久停用,炭化工序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减少。 4.石墨化阶段: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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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 | 0.15 | 0 | 0 | 0 | 0.3 | 0.15 | / |
| 0 | 11.952 | 0 | 0 | 0 | 11.952 | 11.952 | / |
| 0.15 | 3.7074 | 0 | 0 | 0 | 3.857 | 3.707 | / |
| 0 | 0.5474 | 0 | 0 | 0 | 0.547 | 0.547 | / |
| 1 | 循环水池 | / | 已建设循环水池,冷却循环水经设备冷却水经开放式冷却塔处理后进入循环水池后回用,不外排 | 不需要监测 |
| 1 | 包覆废气治理:焚烧炉+尾气缓冲罐降温+喷淋+30m高排气筒 | SO2、颗粒物、沥青烟浓度验收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相关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2 | 沥青粉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3 | 整形粉尘经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厂房隔声、选择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排放标准要求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加强各类管线、阀门的检查,有效杜绝各类管线接口或阀门出现跑冒滴漏的情况。对厂区采取分区防控措施,加强分区防渗,减少渗漏影响;制定地下水污染管理和监测计划,对可能出现的污水渗漏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 | 加强各类管线、阀门的检查,有效杜绝各类管线接口或阀门出现跑冒滴漏的情况。对厂区采取分区防控措施,加强分区防渗,减少渗漏影响;制定地下水污染管理和监测计划,对可能出现的污水渗漏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 |
| 1 | 1)一般固体废物 本项目物料破碎、粉碎、整形、聚解环节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作为各工序原料进行回用;本项目各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作为各工序原料进行回用;废包装编织袋、塑料袋收集存放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打包外售;生活垃圾在厂区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本项目在营运过程中,设备检修会产生废机油,产生量约10kg,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废物暂存间,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1)一般固体废物 本项目物料破碎、粉碎、整形、聚解环节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作为各工序原料进行回用;本项目各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作为各工序原料进行回用;废包装编织袋、塑料袋收集存放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打包外售;生活垃圾在厂区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本项目在营运过程中,设备检修会产生废机油,产生量约10kg,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废物暂存间,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 1 | (1)平面布局 1、各建(构)筑物之间及与企业、交通干道等间距满足安全防护距离和防火间距要求,建(构)筑物耐火等级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2、厂区总平面布置符合防范事故要求,有应急救援设施及救援通道、应急疏散,道路布置满足消防、运输要求。 (2)水环境污染事故防范措施 厂区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前设置一个旁截止阀,连接事故雨水事故暂存池。当出现事故时,打开截止阀,使事故废水可以进入事故废水收集池,避免污染市政雨水管道。 雨污总排口设置切断阀:事故状态下可以紧急启动切断阀,避免消防废水进入雨水系统和市政管网; 设置事故废水收集池:对于事故废水,应在第一时间纳入事故废水收集池,事故废水收集池底部和侧边做好防渗措施,以防渗漏。当发生风险事故时,消防废水通过管网进入厂内事故废水收集池,事故消除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3)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 生产区、危险品库的照明、动力电气设施、供电线路等应达到相应防火防爆要求;公司电气维修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全公司厂区包括生产区域、原料库都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来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公司火灾报警系统,加强员工安全技能培训,使每个职工都了解报警系统、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和要求,****公司内任何处一旦出现火险事故立即有人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的程度。 (4)大气环境事故应急措施 ①当废气处理设备出现问题时,应立即组织人力抢修,排除故障,尽量缩短事故排放的时间。 ②配置一套备用抽风系统。 ③若短时间内不能排除故障,应停产检修。对于因安全原因而发生的事故排放,应立即检查原因,排除安全隐患,恢复正常生产;若安全隐患太大,应立即停产检查,避免事故的扩大恶化。 ④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隔离直至气体散尽。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在正压式呼吸器,着隔绝式防毒面具,并戴防护眼罩。切断气源。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抽排(室内)或强力通风(室外)。如有可能,将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5)废水泄露应急措施 ①废水处理设施故障,则暂停生产活动,避免产生过多的废水;暴雨季节,一旦初期雨水沉淀池蓄满水,应泵入事故应急池(容积700m3),事后用水泵抽入沉淀池,作为生产用水回用。 ②设备损坏造成污水外排放,立即通知机电组进行查明设备损坏的原因,同时利用事故应急池(容积700m3)进行存水,待设备检修好后,再用潜水泵抽出存水进行处理。 ③污水处理池泄漏:水池损坏破裂造成污水外漏、设备损坏、废水排水量大于污水处理造成外漏等,处理方式是召集相应的队伍进行检查和抢修。 ④污水水池损坏破裂:立即召集物资供应队、抢险抢修队进行现场分析,研究应对办法,根据事故现场的程度启的相应的物资和设备进行抢修损坏的水池,并启动其它水池存水。 ⑤如废水已溢流出场外,则将砂石混泥装入编织袋,在场外废水溢流区域砌筑拦水墙,并在拦水墙的四周加固,控制污水污染扩大;在拦水墙底部两层编织袋装入的生石灰,以降低污水的危害。同时联系槽车,将拦截的废水抽到槽车罐内,运至项目事故应急池(700m3)暂存。 | (1)平面布局 1、各建(构)筑物之间及与企业、交通干道等间距满足安全防护距离和防火间距要求,建(构)筑物耐火等级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2、厂区总平面布置符合防范事故要求,有应急救援设施及救援通道、应急疏散,道路布置满足消防、运输要求。 (2)水环境污染事故防范措施 厂区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前设置一个旁截止阀,连接事故雨水事故暂存池。当出现事故时,打开截止阀,使事故废水可以进入事故废水收集池,避免污染市政雨水管道。 雨污总排口设置切断阀:事故状态下可以紧急启动切断阀,避免消防废水进入雨水系统和市政管网; 设置事故废水收集池:对于事故废水,应在第一时间纳入事故废水收集池,事故废水收集池底部和侧边做好防渗措施,以防渗漏。当发生风险事故时,消防废水通过管网进入厂内事故废水收集池,事故消除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3)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 生产区、危险品库的照明、动力电气设施、供电线路等应达到相应防火防爆要求;公司电气维修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全公司厂区包括生产区域、原料库都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来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公司火灾报警系统,加强员工安全技能培训,使每个职工都了解报警系统、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和要求,****公司内任何处一旦出现火险事故立即有人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的程度。 (4)大气环境事故应急措施 ①当废气处理设备出现问题时,应立即组织人力抢修,排除故障,尽量缩短事故排放的时间。 ②配置一套备用抽风系统。 ③若短时间内不能排除故障,应停产检修。对于因安全原因而发生的事故排放,应立即检查原因,排除安全隐患,恢复正常生产;若安全隐患太大,应立即停产检查,避免事故的扩大恶化。 ④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隔离直至气体散尽。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在正压式呼吸器,着隔绝式防毒面具,并戴防护眼罩。切断气源。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抽排(室内)或强力通风(室外)。如有可能,将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5)废水泄露应急措施 ①废水处理设施故障,则暂停生产活动,避免产生过多的废水;暴雨季节,一旦初期雨水沉淀池蓄满水,应泵入事故应急池(容积700m3),事后用水泵抽入沉淀池,作为生产用水回用。 ②设备损坏造成污水外排放,立即通知机电组进行查明设备损坏的原因,同时利用事故应急池(容积700m3)进行存水,待设备检修好后,再用潜水泵抽出存水进行处理。 ③污水处理池泄漏:水池损坏破裂造成污水外漏、设备损坏、废水排水量大于污水处理造成外漏等,处理方式是召集相应的队伍进行检查和抢修。 ④污水水池损坏破裂:立即召集物资供应队、抢险抢修队进行现场分析,研究应对办法,根据事故现场的程度启的相应的物资和设备进行抢修损坏的水池,并启动其它水池存水。 ⑤如废水已溢流出场外,则将砂石混泥装入编织袋,在场外废水溢流区域砌筑拦水墙,并在拦水墙的四周加固,控制污水污染扩大;在拦水墙底部两层编织袋装入的生石灰,以降低污水的危害。同时联系槽车,将拦截的废水抽到槽车罐内,运至项目事故应急池(700m3)暂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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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