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辙设备隐患整治缺口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集团****电务段转辙设备隐患整治缺口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不含税)(万元) |
保证金(元) |
供应商 |
备注 |
| 1 |
**电务段转辙设备隐患整治缺口监测设备采购 |
包 |
1 |
13.2224 |
2500 |
**** |
四、单一来源采购事项
柳家庄站4组(1/3号,5/7号)12台道岔转辙机于2010年上道投入使用,目前道岔转辙机设备老化严重,内部配线老化,道岔转辙机机械磨耗严重,设备电气特性性能下降,安装装置机械磨耗严重,设备机械故障频发,现场设备维护频次增加,设备存在较**全隐患。结合本次下达安全生产费对柳家庄站1号、3号、5号、7号道岔转辙机、安装装置、道岔外锁闭装置进行更新,同时各转辙机配套加装道岔缺口监测设备。因柳家庄站缺口监测系统厂家为****,为确保采购设备与既有设备型号保持一致,系统兼容,需采购****的道岔缺口监测分机。按照《****公司物资、工程、服务采购实施细则》(兰铁物资〔2024〕100号)文件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四项第3款“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且受国****集团有关规定限制,由生产厂家(或指定厂家)负责维修、维护,潜在响应人只有一家的”规定,为保证安全隐患整治质量,“**电务段转辙设备隐患整治缺口监测设备”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采购。
五、公示期: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11日 18:00时。
六、联系方式:
项目主管部门:****
联系人:何工
电 话:0957-****636
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省**市**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
联 系 人:朵工
电 话: 0931-****073 、 0931-492926、10931-****407
电子邮件:****@163.com
七、采购公示发布媒体
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
澄清、异议受理:仲工电话:0931-****020邮箱:****@163.com
****异议受理须知: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七)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九、监督电话
**信达****公司监督、投诉电话:市电
0931-****168 路电071-26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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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