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编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县陵江**南干道二段120号
联系方式: 0839—****619 0839—****802
|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
|
| 1 |
安超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县陵江镇刘家巷29号 |
《房屋所有权证》(苍房改权字第1355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苍国用房改99字第2818号) |
王怀芬 |
公告单位:****中心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