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万吨纳米级功能钙材料项目(一期第一时段)

审批
贵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贞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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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2325MA7G9J0Q8X陈佃动
黄彦**省
**省**南州****工业园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20万吨纳米级功能钙材料项目(一期第一时段)/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省****县 ****园区
经度:105.46888 纬度: 25.47343**南****生态环境局
2022-12-19
州环审〔2022〕27号****
2024-12-2623000
448****
****2325MA7G9J0Q8X915********764898F
******公司******公司
****0112MA6H9W747L2025-11-03
2026-05-262026-07-02
https://www.****.com/content/108574.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20万吨纳米级功能钙材料年产5万吨纳米级功能钙材料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设置4座环保立窑,建成后可实现年产20万吨纳米级功能钙材料;鉴于市场需求与企业发展规划考虑,企业实际分期建设;当前建设单位实际已建成2座环保立窑、1栋高分子碳酸钙功能复合材料生产车间及其配套环保设施,当前一期工程可实现年产5万吨纳米级功能钙材料;一期工程生产能力未增大30%及以上,属于一般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高分子碳酸钙功能复合材料生产工艺流程 1、石灰石煅烧 外购的破碎到一定粒度的石灰石(标石)和无烟煤按一定的配比计量提升至环保立窑(石灰窑)顶部,由布料器将物料均匀地分布在石灰窑内,利用鼓风机从石灰窑底部鼓风,燃烧窑内无烟煤,提供石灰石分解所需热量,煅烧温度大约在850~900℃左右。石灰石在窑中煅烧分解为氧化钙和二氧化碳,含二氧化碳的窑气上升与加入的物料换热后,离开石灰窑去窑气净化系统,出炉窑尾气温度<150℃。净化系统先经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除尘后的炉窑尾气进行分流,约50%的尾气(含CO2气体)进入后续碳化工序,剩余尾气直接进入后续脱硫除尘装置。而生石灰(氧化钙)则在与空气换热后从窑底排出。排出的生石灰在振动筛中筛去杂质和不符合要求的生石灰(0.8cm以上的),可用的生石灰(0.8cm及以下的)送至石灰仓待用。 2、消化 经筛分后运输到石灰料仓的生石灰,由加料器按一定的速度加入化灰机中,与按一定的灰水比加入的水反应生成粗石灰乳,温度为80~100℃。化灰机配有振动筛,筛出部分未消化的渣浆,运至副产品脱硫粉生产线。 3、精制 粗石灰乳槽中的灰乳泵送入悬液分离器中进行分离,从悬液分离器溢流口出来的灰乳进入石灰乳槽中进一步陈化。从悬液分离器底流口出来的粘稠的精制渣浆运至消石灰生产线使用。此过程产生渣浆和噪声。 4、陈化 将精制后的浆料放入陈化罐进行陈化。陈化的目的在于增加氧化钙和水的接触时间,生成氢氧化钙,碳化时效果更好,得到碳酸钙粒径细且不容易反碱,同时采用冷水降温降低浆料的温度。经陈化的石灰乳经过筛后输送去碳化工段。 5、碳化 经过陈化后的石灰乳送入碳化罐中,与CO2反应生成碳酸钙。当反应液的pH达到规定要求时,反应结束;同时将循环管路中的浆料先卸入熟浆接收罐中;碳化罐经简单的水洗后,开始下一反应循环。碳化采用净化后的炉窑尾气,经物料平衡计算,碳化需要30.46%的炉窑尾气,但为保证CO2充足,使反应向正向进行,分流尾气按炉窑尾气的50%计入。碳化反应后剩余尾气通过碳化排气口引回炉窑烟气处理系统的脱硫塔装置,经脱硫除尘后排放。 6、表面包覆处理 碳化后的物料进入活化罐后,加入一定量的活化剂进行表面包覆处理,目的是改善产品性能。活化剂主要为硬脂酸、分散剂(聚丙烯酸钠)、偶联剂(烷基聚硅氧烷),加入后开启搅拌进行活化处理,处理完毕后放入储浆罐,为下道工序脱水干燥备料。项目专用型高分子碳酸钙功能复合材料加入活化剂为4%的硬脂酸(以产品计,下同),0.2%的分散剂;项目复合型高分子碳酸钙功能复合材料加入活化剂为4%的硬脂酸,0.1%的分散剂,0.1%偶联剂。本工序的操作温度为50~60℃。 7、压滤 表面包覆处理改性的浆料由压滤机给料泵向板框压滤机加料,压滤至含水率约为40%后经皮带输送机送至粉碎工序。压滤水经循环沉淀池沉淀处理后返回消化工序回用,沉渣至消石灰生产线。 8、粉碎 压滤后的滤饼输送至粉碎机进行粉碎,粉碎后进入粉料仓。 9、滚筒干燥 粉料仓中的粉料进入滚筒干燥机,采用锅炉蒸汽进行间接烘干干燥,烘干后含水率为20%。 10、热风炉干燥 物料经滚筒干燥后再进入热风炉干燥,热风炉干燥通过通入天然气进行直接加热烘干,烘干后含水率降至1%,物料输送进入料仓。 11、粉碎 烘干后的物料通过提升机送入磨机进行研磨粉碎分级,对不符合粒度的返回磨粉机再次磨粉,直至达到选粉可以通过目数。 12、包装入库 包装机与成品仓相连,通过给料装置、称量装置定量将产品加入到包装袋中,完成成品的包装。包装好的成品送至成品库房存放。 13、外售 成品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外售。 (二)消石灰生产工艺流程 1、三级消化 精制分离得到的废渣、冲洗沉渣、压滤沉渣及脱硫产生沉渣运至消石灰生产线,加水三级消化得到消石灰,三级消化前两级加入少量水,第三级利用第一级和第二级生石灰(CaO)反应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热量在消化器内部转换利用,提升内部生石灰消化料温,有利于生石灰(CaO)的充分消化。此过程反应热带走大量水蒸气。 2、熟化 消化后的物料堆放进一步熟化。熟化过程水分进一步蒸发,得到粉料。 3、粉碎分级 熟化后的消石灰通过提升机送入磨机进行研磨粉碎分级,对不符合粒度的返回磨粉机再次磨粉,直至达到选粉可以通过目数。该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粉尘、噪声。 4、包装入库及外售 包装机与成品仓相连,通过给料装置、称量装置定量将产品加入到包装袋中,完成成品的包装。包装过程采用风机内循环,产生极少量粉尘。包装好的成品送至成品库房存放,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外售。(一)高分子碳酸钙功能复合材料生产工艺流程 1、石灰石煅烧 外购的破碎到一定粒度的石灰石(标石)经一套水洗设备清洗后和无烟煤按一定的配比计量提升至环保立窑(石灰窑)顶部,由布料器将物料均匀地分布在石灰窑内,利用鼓风机从石灰窑底部鼓风,燃烧窑内无烟煤,提供石灰石分解所需热量,煅烧温度大约在850~900℃左右。石灰石在窑中煅烧分解为氧化钙和二氧化碳,含二氧化碳的窑气上升与加入的物料换热后,离开石灰窑去窑气净化系统,出炉窑尾气温度<150℃。净化系统先经干法脱硫系统+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进行分流,一部分尾气(含CO2气体)经湿电除尘器处理后进入后续碳化工序,剩余尾气直接经50m高的环保立窑废气排放口排放。而生石灰(氧化钙)则在与空气换热后从窑底排出。排出的生石灰在振动筛中筛去杂质和不符合要求的生石灰(0.8cm以上的),可用的生石灰(0.8cm及以下的)送至石灰仓待用。 2、消化 经筛分后运输到石灰料仓的生石灰,由加料器按一定的速度加入化灰机中,与按一定的灰水比(灰水比约为1:3)加入的水反应生成粗石灰乳,温度为80~100℃。化灰机配有振动筛,筛出部分未消化的渣浆,****公司等回收利用。 3、精制 粗石灰乳槽中的灰乳泵送入悬液分离器中进行分离,从悬液分离器溢流口出来的灰乳进入石灰乳槽中进一步陈化。从悬液分离器底流口出来的粘稠的精制渣浆运至消石灰生产线使用。 4、陈化 将精制后的浆料放入陈化罐进行陈化。陈化的目的在于增加氧化钙和水的接触时间,生成氢氧化钙,碳化时效果更好,得到碳酸钙粒径细且不容易反碱,同时采用冷水降温降低浆料的温度。经陈化的石灰乳经过筛后输送去碳化工段。 5、碳化 经过陈化后的石灰乳送入碳化罐中,与CO2反应生成碳酸钙。当反应液的pH达到规定要求时,反应结束;同时将循环管路中的浆料先卸入熟浆接收罐中;碳化罐经简单的水洗后,开始下一反应循环。碳化采用净化后的炉窑尾气,碳化反应后剩余尾气通过碳化排气口送入50m高的环保立窑废气排放口排放,经脱硫除尘后排放。 6、表面包覆处理 碳化后的物料进入活化罐后,加入一定量的活化剂进行表面包覆处理,目的是改善产品性能。活化剂主要为硬脂酸、分散剂(聚丙烯酸钠)、偶联剂(烷基聚硅氧烷),加入后开启搅拌进行活化处理,处理完毕后放入储浆罐,为下道工序脱水干燥备料。 7、压滤 表面包覆处理改性的浆料由压滤机给料泵向板框压滤机加料,压滤至含水率约为40%后经皮带输送机送至粉碎工序。压滤水经回水罐沉淀处理后返回消化工序回用,沉渣至消石灰生产线。 8、粉碎 压滤后的滤饼输送至粉碎机进行粉碎,粉碎后进入粉料仓。 9、滚筒干燥 粉料仓中的粉料进入滚筒干燥机,采用锅炉蒸汽进行间接烘干干燥,烘干后含水率为20%。 10、热风炉干燥 物料经滚筒干燥后再进入热风炉干燥,热风炉干燥通过通入天然气进行直接加热烘干,烘干后含水率降至1%,物料输送进入料仓。 11、粉碎 烘干后的物料通过提升机送入磨机进行研磨粉碎分级,对不符合粒度的返回磨粉机再次磨粉,直至达到选粉可以通过目数。 12、包装入库 包装机与成品仓相连,通过给料装置、称量装置定量将产品加入到包装袋中,完成成品的包装。包装好的成品送至成品库房存放。 13、外售 成品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外售。 (二)消石灰生产工艺流程 1、三级消化 精制分离得到的废渣、冲洗沉渣、压滤沉渣及脱硫产生沉渣运至消石灰生产线,加水三级消化得到消石灰,三级消化前两级加入少量水,第三级利用第一级和第二级生石灰(CaO)反应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热量在消化器内部转换利用,提升内部生石灰消化料温,有利于生石灰(CaO)的充分消化。此过程反应热带走大量水蒸气。 2、熟化 消化后的物料堆放进一步熟化。熟化过程水分进一步蒸发,得到粉料。 3、粉碎分级 熟化后的消石灰通过提升机送入磨机进行研磨粉碎分级,对不符合粒度的返回磨粉机再次磨粉,直至达到选粉可以通过目数。 4、包装入库及外售 包装机与成品仓相连,通过给料装置、称量装置定量将产品加入到包装袋中,完成成品的包装。包装过程采用风机内循环,产生极少量粉尘。包装好的成品送至成品库房存放,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外售。
1、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主体生产工艺为“外购的破碎到一定粒度的石灰石(标石)按一定的配比计量提升至环保立窑(石灰窑)顶部”;为提高煅烧过程的效率,有效提升产品纯度与品质,建设单位在石灰石进入计量前增加一套水洗设备对石灰石进行水洗;清洗干净的石灰石经计量后再送入环保立窑;工艺优化后产生的清洗废水依托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固废妥善处置;因此,本项目生产工艺优化后不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且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10%及以上,故属于一般变动。 2、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设置2套雷蒙磨及其配套设施生产脱硫粉副产品;鉴于企业发展规划需求,雷蒙磨及脱硫粉副产品已单独纳入其他项目单独评价,故本次验收不包含雷蒙磨及脱硫粉副产品;干法脱硫灰、除尘器收集粉尘和消化产****公司等回收利用;该变动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属于一般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水 本项目废水采取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本项目消化废水及设备冲洗废水、软水制备浓水及锅炉排污水、脱硫塔废水、脱硝系统废水、湿电除尘器废水均循环使用,无废水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收集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工业园****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建成投运,项目所在区域管网已经接通;本项目废水最大日产生量为25.6m3/d,污水处理厂目前总处理能力为3000t/d,现状处理量约800t/d,尚余2200t/d的处理余量,有足够余量容纳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厂区出****处理厂的接管水质要求,因此,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工业园****处理厂处置的方案可行。 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止、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2、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原料石灰石、燃煤(无烟煤及烟煤)卸车入库及堆场起尘,石灰石、无烟煤配料计量粉尘,环保立窑煅烧过程产生的炉窑废气及碳化尾气,以及出料冷却粉尘、筛分粉尘、仓储粉尘、粉碎粉尘、锅炉燃煤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干燥粉尘、包装粉尘等。 项目环保立窑煅烧过程产生的炉窑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产生量为烟尘537.599t/a、SO2757.510t/a、NOx51.423t/a。炉窑废气经每座窑配套的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除尘后分流,约50%的尾气(含CO2气体)再经湿电除尘(除尘效率99%)后进入后续碳化工序,剩余尾气直接进入后续脱硫除尘装置。碳化工序的尾气经碳化消耗CO2后,剩余碳化尾气引入脱硫除尘装置,经脱硫除尘后由DA001排放。脱硫除尘装置为脱硫塔+静电除尘器,脱硫塔脱硫效率为90%,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 项目燃煤蒸汽锅炉产生的锅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汞及其化合物,产生量为烟尘463.538t/a、SO2225.6t/a、NOx41.454t/a。锅炉燃煤废气采用“SNCR脱硝+袋式除尘器”除尘后,引入炉窑尾气脱硫塔装置,脱硫后采用静电除尘处理达标后排放,SNCR脱硝为30%,袋式除尘效率为99%,静电除尘效率为99%,综合除尘效率为99.99%,风机风量为100000m3/h。 项目炉窑废气(含碳化尾气)与锅炉废气经处理后由同一根50m高烟囱(DA001)排放,排放量为颗粒物10.011t/a、SO250.967t/a、NOx80.441t/a,排放速率为颗粒物1.2641kg/h、SO26.4352kg/h、NOx10.1567kg/h,排放浓度为颗粒物0.0922mg/m3、SO264.3518mg/m3、NOx101.5669 mg/m3,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其余出料冷却粉尘、筛分粉尘、仓储粉尘、粉碎粉尘、滚筒干燥粉尘、闪蒸干燥粉尘、包装粉尘等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要求。消石灰粉碎粉尘、脱硫粉磨粉粉尘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8—2022)表1排放限值。 本项目位****工业园区,项目厂区东侧、南侧现状为耕地(已规划工业用地);西侧为****发电厂;西南侧为**县****公司;****园区道路,道路对面为龙场镇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烟囱/排气筒主要集中在厂区东南侧及中部,排气筒周边200m范围内最高的建筑物为本项目办公楼,约为9m,生产车间高度约为18m,本项目生产车间排气筒最低高度为15m,根据《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要求,所有排气筒高度应按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确定,至少不低于15m(排放含氯气的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25m)。副产品消石灰和脱硫粉位于东南角的粉料加工区,排气筒高度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8—2022)相关要求。 本项目燃煤锅炉规模为20t/h,与炉窑废气(含碳化尾气)共用一根烟囱排放,烟囱高度为50m,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4.5及表4要求。 综上,本项目废气经上述处理措施后,各工段废气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且排气筒高度设置合理,本项目拟定的废气处置措施可行。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基座及消声器,经厂房隔音,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在厂界处的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1)危险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机油、含油抹布、含油手套,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处置措施合理可行。 (2)一般工业固废 项目振动筛筛分的不合格粒径石灰石及少量无烟煤杂质、煤灰等筛分固废收集后部分运至副产品脱硫粉生产线生产脱硫粉,部分运至副产品消石灰生产线生产消石灰;除尘器收集粉尘运至副产品脱硫粉生产线生产脱硫粉,消化产生的消化渣大部分运至副产品脱硫粉生产线生产脱硫粉,少量进入脱硫塔脱硫。精制分离渣浆、循环沉淀池沉淀渣收集后运至副产品消石灰生产线生产消石灰。燃煤锅炉废气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炉渣收集后外售。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后不向环境排放,处置措施合理可行。 综上所述,本项目所有固体废物均被妥善处置,不外排,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因此,本项目采取的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可行。 5、土壤 项目可能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的主要为危废暂存间及各污水收集处理池体处等,环评要求企业对危险废物暂存区做好防风、防雨、防渗措施,避免危险废物自身或危险废物的淋滤液渗入土壤,对土壤环境造成污染;对各污水收集处理池体采取严格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水下渗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1、废水防治设施 本项目废水采取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本项目消化废水及设备冲洗废水、软水制备浓水及锅炉排污水、脱硝系统废水、湿电除尘器废水、石灰石清洗废水均循环使用,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内洒水抑尘,无生产废水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收集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工业园****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2、废气防治设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原料石灰石、燃煤(无烟煤及烟煤)卸车入库及堆场起尘,石灰石、无烟煤配料计量粉尘,环保立窑煅烧过程产生的炉窑废气及碳化尾气,以及出料冷却粉尘、筛分粉尘、仓储粉尘、粉碎粉尘、锅炉燃煤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干燥粉尘、包装粉尘等。 鉴于本项目主要生产原料为石灰石,煅烧等生产工艺具有固硫作用,为便于生产运营及管理,炉窑废气环保治理措施调整为“2座炉窑废气分别经各自的干法脱硫系统+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部分直接经50m排气筒(DA004)排放;另一部分进入炭化环节,先经湿电除尘器处理后再进入碳化工序,然后再回到锅炉烟气除尘后的末端汇入50m的烟囱(DA004)排放(碳化工序在封闭设施中进行,且反应环境为液浆+反应过程有水产生,不会产生粉尘)”;锅炉废气环保治理措施调整为“SNCR脱硝+干法脱硫系统+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烟囱(DA004)排放。 项目窑头出料冷却粉尘经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根29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项目筛分工序与石灰料仓环保设施及排气筒合并;2座块状料仓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33m的排气筒(DA006)排放,粉料仓单独建设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6m的排气筒(DA007)排放;滚筒干燥出料废气经2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根23m高排气筒(DA008)排放;解聚(粉碎)粉尘经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根23m高排气筒(DA010、DA011)排放;包装粉尘经1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根23m高排气筒(DA012)排放;闪蒸干燥废气经2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根23m高排气筒(DA009)排放;消石灰粉碎粉尘经1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根2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且配套设置的2个消石灰仓配备2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2根23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 此外,食堂油烟废气安装油烟净化器,设置排气管高出屋顶背离生活区排放;原料库卸车入库及堆场起尘在库内安装微雾喷淋装置,喷嘴能够覆盖整个储库;项目采用皮带输送机输送计量配料,皮带输送机设计为全封闭廊道,配料由提升机将上料斗提升至窑顶,直接倒入窑内布料器,布料器采用二级锁风,密闭烟气,计量粉尘产生量较小;脱硝装置产生的NH3采用2m3带搅拌的尿素溶解罐进行溶解投加,氨气产生量较小。 3、噪声防治设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基座及消声器,经厂房隔音,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在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处的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在厂界北侧处的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要求。 4、固(液)体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机油、含油抹布、含油手套,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 项目振动筛筛分的不合格粒径石灰石及少量无烟煤杂质、煤灰等筛分固废收集后部分运至副产品消石灰生产线生产消石灰;干法脱硫灰、除尘器收集粉尘和消化产****公司等回收利用。精制分离渣浆、回水罐沉淀渣收集后运至副产品消石灰生产线生产消石灰。燃煤锅炉废气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炉渣收集后外售。石灰石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泥土收集后用于矿山复垦复绿等。废反渗透膜统一收集后由供应厂家回收处置;餐厨垃圾收集后委托有餐厨垃圾处置单位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吸污车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内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理。
1、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主体生产工艺为“外购的破碎到一定粒度的石灰石(标石)按一定的配比计量提升至环保立窑(石灰窑)顶部”;为提高煅烧过程的效率,有效提升产品纯度与品质,建设单位在石灰石进入计量前增加一套水洗设备对石灰石进行水洗;清洗干净的石灰石经计量后再送入环保立窑;工艺优化后产生的清洗废水依托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固废妥善处置;因此,本项目生产工艺优化后不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且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10%及以上,故属于一般变动。 2、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设置2套雷蒙磨及其配套设施生产脱硫粉副产品;鉴于企业发展规划需求,雷蒙磨及脱硫粉副产品已单独纳入其他项目单独评价,故本次验收不包含雷蒙磨及脱硫粉副产品;干法脱硫灰、除尘器收集粉尘和消化产****公司等回收利用;该变动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属于一般变动。 3、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保立窑煅烧过程产生的炉窑废气先经袋式除尘处理后尾气分流,其中50%尾气经湿电除尘器处理后进入碳化工序(利用尾气中的二氧化碳),碳化工序产生的碳化尾气与分流后剩余的炉窑废气一并经脱硫塔及静电除尘器处理后经DA001烟囱(烟囱高度50m)排放”;“锅炉燃煤废气采用“SNCR脱硝+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引入炉窑尾气脱硫塔装置,脱硫后继续经静电除尘处理达标后经DA001烟囱排放”;鉴于本项目主要生产原料为石灰石,煅烧等生产工艺具有固硫作用,为便于生产运营及管理,炉窑废气环保治理措施调整为“2座炉窑废气分别经各自的干法脱硫系统+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部分直接经50m排气筒(DA004)排放;另一部分进入炭化环节,先经湿电除尘器处理后再进入碳化工序,然后再回到锅炉烟气除尘后的末端汇入50m的烟囱(DA004)排放(碳化工序在封闭设施中进行,且反应环境为液浆+反应过程有水产生,不会产生粉尘)”;锅炉废气环保治理措施调整为“SNCR脱硝+干法脱硫系统+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烟囱(DA004)排放;根据废气监测及核算可知,废气治理措施调整后相关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10%及以上,属于一般变动。 4、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窑头出料冷却等粉尘废气治理措施变化,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废气治理措施调整后相关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10%及以上,属于一般变动;闪蒸干燥废气经2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根23m高排气筒(DA009)排放;排气筒降低8%<10%,排气筒降低后相关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10%及以上,为一般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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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9.334 55.279 0 0 9.334 9.334 /
0 17.037 83.615 0 0 17.037 17.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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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职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收集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工业园****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已建设 已监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炉窑废气环保治理措施调整为“2座炉窑废气分别经各自的干法脱硫系统+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部分直接经50m排气筒(DA004)排放;另一部分进入炭化环节,先经湿电除尘器处理后再进入碳化工序,然后再回到锅炉烟气除尘后的末端汇入50m的烟囱(DA004)排放(碳化工序在封闭设施中进行,且反应环境为液浆+反应过程有水产生,不会产生粉尘)”;锅炉废气环保治理措施调整为“SNCR脱硝+干法脱硫系统+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烟囱(DA004)排放。 《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8-2022)表1标准排放限值、《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 已建设 已监测
2 窑头出料冷却粉尘:经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根29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8—2022)表1排放限值。 已建设 已监测
3 筛分工序与料仓环保设施及排气筒合并。2座块状料仓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1根33m的排气筒(DA006),粉料仓单独建设1套布袋除尘器+1根26m的排气筒(DA007) 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8—2022)表1排放限值。 已建设 已监测
4 滚筒干燥出料废气:经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根23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 已建设 已监测
5 闪蒸干燥废气:经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根23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 已建设 已监测
6 解聚(粉碎)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根23m高排气筒(DA010、DA011)排放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 已建设 已监测
7 包装粉尘:包装粉尘经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根23m高排气筒(DA012)排放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 已建设 已监测
8 消石灰粉碎粉尘经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根2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且配套设置的2个消石灰仓配备2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2根23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 《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8—2022)表1排放限值。 已建设 已监测
9 食堂油烟废气安装油烟净化器,设置排气管高出屋顶背离生活区排放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标准限值。 已建设 已监测
10 原料库卸车入库及堆场起尘在库内安装微雾喷淋装置,喷嘴能够覆盖整个储库;项目采用皮带输送机输送计量配料,皮带输送机设计为全封闭廊道等。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 1996) 中表2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A.1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 已建设 已监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基座及消声器,经厂房隔音,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4类标准限值。 已建设 已监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根据防渗等级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根据防渗等级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危险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机油、含油抹布、含油手套,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处置措施合理可行。 (2)一般工业固废 项目振动筛筛分的不合格粒径石灰石及少量无烟煤杂质、煤灰等筛分固废收集后部分运至副产品脱硫粉生产线生产脱硫粉,部分运至副产品消石灰生产线生产消石灰;除尘器收集粉尘运至副产品脱硫粉生产线生产脱硫粉,消化产生的消化渣大部分运至副产品脱硫粉生产线生产脱硫粉,少量进入脱硫塔脱硫。精制分离渣浆、循环沉淀池沉淀渣收集后运至副产品消石灰生产线生产消石灰。燃煤锅炉废气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炉渣收集后外售。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后不向环境排放,处置措施合理可行。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机油、含油抹布、含油手套,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 项目振动筛筛分的不合格粒径石灰石及少量无烟煤杂质、煤灰等筛分固废收集后部分运至副产品消石灰生产线生产消石灰;干法脱硫灰、除尘器收集粉尘和消化产****公司等回收利用。精制分离渣浆、回水罐沉淀渣收集后运至副产品消石灰生产线生产消石灰。燃煤锅炉废气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炉渣收集后外售。石灰石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泥土收集后用于矿山复垦复绿等。废反渗透膜统一收集后由供应厂家回收处置;餐厨垃圾收集后委托有餐厨垃圾处置单位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吸污车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内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管理 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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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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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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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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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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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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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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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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