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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7月16日修正)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2〕2号)等文件要求,********勘察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县AT2-17X井、AT2-18X井、AT2-19X井10kv电力线建设工程征地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勘察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县AT2-17X井、AT2-18X井、AT2-19X井场及道路征地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勘察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县YT2-35X井场及道路征地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勘察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县**隆2斜井场及道路征地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以上临时用地拟同意通过的“复垦方案”进行公示(附件1、2、3、4),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996—****049
附件1:**县AT2-17X井、AT2-18X井、AT2-19X井10kv电力线建设工程征地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附件2:**县AT2-17X井、AT2-18X井、AT2-19X井场及道路征地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附件3:**县YT2-35X井场及道路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附件4:**县**隆2斜井场及道路征地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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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