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单位工作需要,现将因公临时出国团组服务采购开展询价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询价比选项目:因公临时赴韩国团组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服务周期:2026年7月到10月下旬
二、服务内容
(一)工作内容
1.根据国际会议安排,为团组提供国际航班、车辆使用、住宿、餐饮、保险等服务项目;
2.根据国际会议安排,协助团组做好国外相关活动的联络、协调及保障工作;
3.根据国际会议安排,提供必要的翻译服务(含文件翻译及现场口译);
4.提供签证政策、目的地安全、外汇兑换等行前及行程中信息咨询与协助;协助团组办理签证等工作;
5.协助做好回国后票据收集整理和报销工作。
(二)服务标准
根据《财政部 外交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相关标准。
三、资格要求及提供文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独立法人的,应提供2025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5****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2025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1)提供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提供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
记录声明(声明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2)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
(二)报价函(项目行程方案咨询项目联系人);
****公司简介。
四、询价原则
(一)选择原则:按照《财政部 外交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采用下浮率报价,下浮率最高的作为成交单位。
(二)供应商如无法提交上述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材料,则不具有投标资格。
(三)响应本询价函,按时并按照要求提交报价文件视同认可我单位提出的工作内容及服务标准。
(四)未按“第三点资格要求及提供文件”要求报价的,报价文件缺失的,视同放弃报价。
五、询价资料提交
报价回复方式:将上述材料扫描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126.com。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7月9日16:00止
联系人:高老师,电话:****068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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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