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设计造价数智标准化融合研究与应用
科研项目技术研发直接采购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
****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采购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设计造价数智标准化融合研究与应用科研项目技术研发,现就此事项向潜在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设计造价数智标准化融合研究与应用科研项目技术研发
拟采购服务的说明:科研项目技术研发
预算金额:****000元
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为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设计造价数智标准化融合研究与应用科研项目,课题基于智慧养护管理的需要,需具备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相关经验、能定制开发造价数据数智标准化融合的企业软件与搭建养护工程标准化数据库。本项目聚焦高速公路智慧养护管理,对于提升养护工程的设计质量,强化投资控制,培育数据资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项目已先后两次挂网公开招标,均仅有****参与投标,经调查了解,该单位具备对应技术实力与服务能力,可满足本项目科研服务需求。根据《****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蜀道司发〔2026〕7号)及《****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川高咨询发〔2025〕14号)中关于直接采购的相关规定,****公司直接采购适用情形。为确保项目高效推进、技术服务落地,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开展此次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三、公示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9日
四、异议反馈渠道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将异****
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提交、匿名提交或未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28-****5716
电子邮箱:****@qq.com
通讯地址:**省**市**区二环路西一段90号B508室
异议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7月9日
五、其他事项
公示期满后,如未收到有效异议或异议已妥善处理,采购人将按程序与拟定供应商进行谈判并签订合同。
六、论证意见
经我公司内部决策,认为上述申请理由成立,符合《****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蜀道司发〔2026〕7号)及《****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川高咨询发〔2025〕14号)中关于直接采购的相关规定,论证过程合规,一致同意采用直接采购方式。
****
2026年7月6日
| 项目名称 |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设计造价数智标准化融合研究与应用科研项目技术研发 | 项目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直接采购 | 招采类型 | 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