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2026年度虹桥镇路灯亮化维保工程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项目预算: ¥298,200.43
项目地点: **省**市虹桥镇
预计评审时间: 2026-07-15 15:00
评审地点: **省**市虹桥镇虹桥大道99号
采购单位: ****
项目联系人: 韩松
联系人电话: 187****5120
固定电话: 暂无
响应开始时间: 2026-07-07 08:30
响应截止时间: 2026-07-15 08:30标书代写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须派维修人员(2名),包含:具备低压电工证人员1名和具备高压电工证人员1名。
供应商为拟派维修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4-6月); ②证明材料要求:a.拟派维修人员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拟派维修人员为退休人员的(不超过65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已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供应商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不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前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证明及退休后供应商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累加后须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 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时间均应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否则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供应商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③供应商没有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④供应商没有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责令整改且正在****建设局官网“曝光台”被曝光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⑤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注:本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供应商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