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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185725R | 建设单位法人:徐全耀 |
| 彭杨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县 |
| ****开发区建四路2号**** |
| ********煤矿2600万吨/年产能核定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褐煤开采洗选;其他煤炭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690-B0690-其他煤炭采选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县 **维吾尔自治区****县 |
| 经度:89.110833 纬度: 44.838889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29 |
| 新环审〔2023〕20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3-03-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3673.4 |
| 480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185725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研究院****公司 |
| 165********658341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006MA78MN480A | 竣工时间:2023-09-20 |
| 2023-06-30 | 调试结束时间:2023-11-20 |
| 2023-10-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3-11-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产能核增 | 实际建设情况:产能核增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由20.00Mt/a核增至26.00Mt/a | 实际建设情况:由20.00Mt/a核增至26.00Mt/a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将全矿划分为首采区、二采区、三采区和四采区。剥离全部采用单斗-卡车开采工艺,采煤工艺为单斗—卡车—坑内半移动破碎机-胶带输送机半连续开采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将全矿划分为首采区、二采区、三采区和四采区。剥离全部采用单斗-卡车开采工艺,采煤工艺为单斗—卡车—坑内半移动破碎机-胶带输送机半连续开采工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边开发、边恢复”的原则,参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编制规范(试行)》(HJ652-2013)等相关要求,制定并严格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方案。开展生态监测,最大限度减轻对地表的扰动,减缓对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科学合理地进行施工组织,严格按照设计开挖采场边坡,避免无序施工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尽量少挖方、少填方,最大限度地保持原有地貌;严格按照设计加强生态修复及管护,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项目矿田范围涉及准**盆地东部灌木荒漠野生动物保护生态亚区及卡拉麦里有蹄类动物保护生态功能区,须加强野生动物监测工作,建立长效生态监测机制,完善保护措施,避免矿田开发活动对区域内野生动物产生影响。闭矿后及时拆除地表设施,恢复原有生态、地貌。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处理站处理后须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及《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810-2012)中相关标准限值,用于生产系统冲洗、采掘场、排土场及道路洒水等,不外排。辅助生产工业场地生****处理站(生物接触氧化+过滤严格落实分区防渗要求,油脂库、危废暂存间等重点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系统,做好地下水跟踪监测工作,根据监测结果采取必要的优化措施,确保**地下水得到有效保护。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本工程依托新****电厂余热供暖。采掘场、排土场、破碎站、输煤栈桥等设施和各转载点和落煤点等区域及运输过程均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厂界煤尘污染物浓度须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的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运营期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经收集暂存于**的危废储存间,定期委托具备相 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储存、转移等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岩土剥离物排至内排土场。接续二采区时,需重新拉沟,外排土场将新增占地约122公顷,开采3年后须实现全部内排。矿坑水处理系统煤泥经压滤机脱水后作为末煤掺入原煤销售;****处理站污泥用于辅助生产工业场地和道路绿化;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开发区****填埋场处置。 (五)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风机、泵类等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定期检修采掘场、排土场的大型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控制爆破时段等声源。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营期厂界昼、夜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油脂库及危废暂存库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地面设集油坑,四周设围堰防止泄漏油品外流;设置足够容积的矿坑水事故池、雨洪蓄集设施和生活污水防渗事故池,确保在非正常工况、事故状态下各类污水均得到妥善处置。建立严格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物资、应急队伍等保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实际建设情况:已全部按要求实施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整改措施,并作为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提条件之一 | 实际建设情况:已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整改措施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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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矿坑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中防尘洒水用水水质标准、 | 已建设完成 | 2023年1月13日-14日连续监测2天,每天4次 |
| 1 | 各类防尘设施及措施 |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新改扩标准要求 | 原煤地面运输采用全封闭带式输送机栈桥,在机头机尾设置除尘和抑尘装置,采用封闭式落煤口,在转载点、输送带均设置了除尘和抑尘装置,储煤采用封闭筒仓,建有1万t筒仓3个、2000t混块筒仓2个、3万t筒仓7个,设置洒水装置。外排土场:达到排弃高度区域进行了洒水结皮。 内排土场:排土过程中,安排两辆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排土场定期进行碾压,减少扬尘污染;达到设计标高后,及时覆土绿化或覆盖砾石 | 监测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15日,连续监测2天,每天4次。 |
| 1 | 采掘场、辅助生产区及地面生产系统防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1.在设备选型上,购置内燃设备时选用低排放、低噪音发动机,将设备噪音指标不超过预定值做为设备必须满足的技术条件之一,从噪声源头上降噪。 2.对卡车、电铲等内燃设备的消声器配备齐全并保持完好,通过消声器降噪;密封驾驶室,提高隔音效果,降低驾驶室内噪音。选用技术先进、运转平稳、低噪声设备;****设备处设减振基座;在溜槽底部铺设耐磨、降噪衬板,降低物料运输噪声,对车间内各设备设置减振基础,车间门窗设置为隔声门窗。水泵与进出口管道间安装软橡胶接头,泵体基础设橡胶垫,水泵置于水泵房内,并在高噪声区域张贴了警示牌,对高噪声区域作业人员采用了耳罩等劳动保护措施。 | 2023年1月13日-15日对采掘场、工业场地及行政福利区噪声排放情况进行监测 |
| 1 | 危险废物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规定进行建设。****处理站池体采用防渗措施,****处理站池体采用防渗措施。 | 已落实 |
| 1 | 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运营期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经收集暂存于**的危废储存间,定期委托具备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储存、转移等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准》 (GB18597-2023)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 (HJ2025-2012) 等相关要求。岩土剥离物排至内排土场。接续二采区时,需重新拉沟,外排土场将新增占地约122 公顷,开采3年后须实现全部内排。矿坑水处理系统煤泥经压滤机脱水后作为末煤掺入原煤销售;****处理站污泥用于辅助生产工业场地和道路绿化;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开发区****填埋场处置。 | 运营期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经收集暂存于**的危废储存间,定期委托具备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储存、转移等满足《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准》 (GB18597-2023)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 (HJ2025-2012) 等相关要求。岩土剥离物排至内排土场。矿坑水处理系统煤泥经压滤机脱水后作为末煤掺入原煤销售;****处理站污泥用于辅助生产工业场地和道路绿化;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开发区****填埋场处置。 |
| 1 | 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边开发、边恢复”的原则,参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 行)》 (HJ651-2013) 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编制规范(试行)》 (HJ652-2013) 等相关要求,制定并严格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方案。开展生态监测,最大限度减轻对地表的扰动,减缓对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科学合理地进行施工组织,严格按照设计开挖采场边坡,避免无序施工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尽量少挖方、少填方,最大限度地保持原有地貌;严格按照设计加强生态修复及管护,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项目矿田范围涉及准**盆地东部灌木荒漠野生动物保护生态亚区及卡拉麦里有蹄类动物保护生态功能区,须加强野生动物监测工作,建立长效生态监测机制,完善保护措施,避免矿田开发活动对区域内野生动物产生影响。闭矿后及时拆除地表设施,恢复原有生态、地貌。 | 施工期有要求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对砾幕层的破坏。采掘场、排土场周边设置挡土围埂,在工业场地、施工区等场地周边设置围栏,防止野生动物进入工程区。建设单位已按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方案,对外排土场进行洒水、平整压实,自然恢复,最大限度减轻对地表的扰动,减缓对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 矿山已制定并严格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方案。后续需继续开展生态监测,最大限度减轻对地表的扰动,减缓对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 |
|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油脂库及危废暂存库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地面设集油坑,四周设围堰防止泄露油品外流;设置足够容积的矿坑水事故池、雨洪蓄集设施和生活污水防渗事故池,确保在非正常工况、事故状态下各类污水均得到妥善处置。建立严格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物资、应急队伍等保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油脂库及危废暂存库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地面设集油坑,四周设围堰防止泄漏油品外流;设置足够容积的矿坑水事故池、雨洪蓄集设施和生活污水防渗事故池,确保在非正常工况、事故状态下各类污水均得到妥善处置。建立严格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物资、应急队伍等保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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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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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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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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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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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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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