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集团****工程总承包EPC
发布日期:
联系人: 杜娜
联系电话: 139****6711
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施工现因工程需要,需对辅材材料采购询价,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地点:**区海头镇新204以东、原苏鲁市场以西、龙王河以南、海龙路以北
2、询价标的详情:详见清单。
3、付款方式:双方按月办理工程结算,乙方凭双方确认的结算单及与结算金额一致的等额合规发票,到甲方财务办理挂账手续,甲方于次月依据内部财务资金付款计划,支付该期结算价款的 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 3 个月付至结算总额的 97%;剩余 3%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 6 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满后,甲方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 3% 质保金 (扣除各项相关费用后)。
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供应链金融、云信支付、银行商业承兑等。
5、中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综合单价包含:产品装吊、捆扎、运输、中转、仓储等到达交货地点前的所有运杂费、保险费、出库费、利润等一切费用本。
6、其他要求:货物为国标尺寸,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并提供检测报告,货到现场抽检合格,若因质量不合格及未通过检测,则所有损失由供货方承担,货物送到现场由施工方负责安排卸货清点,运输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7、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必须为中华人民**国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筑材料销售或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经营许可)。
8、招标人有权根据报价情况,在集采平台上开启调价谈判
9、投标要求:标书代写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或未参加投标,或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投标无效。标书代写
(2)IP地址重复
① 初次重复:记入短期黑名单,6个月****集团、****集团相关项目;
② 第二次重复:记入中期黑名单,2年****集团、****集团相关项目;
③ 第三次及以上重复:记入长期黑名单,5年****集团、****集团相关项目。
(3)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反悔拒绝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6个月内****集团、****集团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