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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服务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06日 20:3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6月23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7月06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郑**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3161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梅城镇梅溪路93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华芳 0591-****072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街道浦上大道216****广场C区(原金榕南路西侧与浦上大道北侧交叉处)C3#楼26层17办公、18办公、19办公、20办公、21办公、22办公、23办公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3161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23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将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的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中(采购包1、2)1.技术服务响应:根据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小组进行评议,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21分(共35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6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其中,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更正为:根据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小组进行评议,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21分(共9项);其中评审项1至评审项8每负偏离一项扣2.4分;评审项9负偏离扣1.8,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其中,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标书代写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均有约束力。采购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与本更正公告有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06日
无
名称:****
地址:**县梅城镇梅溪路936号
联系方式:黄华芳 0591-****07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街道浦上大道216****广场C区(原金榕南路西侧与浦上大道北侧交叉处)C3#楼26层17办公、18办公、19办公、20办公、21办公、22办公、23办公
联系方式:0591-****316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
电话:0591-****3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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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