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绿城环境服务有限公司ISO三体系认证办理服务及咨询辅导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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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公司 ISO 三体系认证办理服务及咨询辅导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最高控制价:5.6万元(3年服务周期一次性固定包干含税总价,含咨询辅导服务+认证办理服务,分年度分项报价);

3.询价内容:为采购人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下称“ISO三体系”)的全流程咨询辅导服务,以及符合国家认监委要求的ISO三体系认证办理服务,覆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全业务场景;

4.采购需求:详见附件2《ISO三体系咨询辅导及认证办理服务内容清单》;

5.采购核心规则:

5.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需至少包含1家具备ISO三体系咨询辅导服务能力的单位(下称“咨询服务方”)和1家具备国家认可的ISO三体系认证办理资质的单位(下称“认证服务方”);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各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并指定1家单位为牵头人,负责本次询价的文件递交、对接沟通、接收通知等全部事务;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服务内容的资质和能力,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协议由成交联合体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标书代写

5.2 中标后,采购人将分别签订两份独立服务合同:

5.2.1 《ISO三体系咨询辅导服务合同》:与联合体中的咨询服务方单独签订,本公告中所有商务、技术、服务、违约、付款等条款,全部适用于本合同;

5.2.2 《ISO三体系认证办理服务合同》:与联合体中的认证服务方单独签订,本合同完全采用****管理委员会(CNCA,简称“国家认监委”)评审备案的标准认证服务合同文本,采购人不另行定制合同条款,所有权利义务、违约责任、服务要求等均以国家认监委备案的标准合同为准,仅支付节点按本公告约定执行。

5.3 服务周期:自对应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覆盖初次认证全流程辅导+初次认证办理,以及第2、3年度监督审核全流程辅导+监督审核办理;自提交完整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需完成初次认证证书发放。

5.4 服务覆盖范围:ISO三体系认证范围需完全覆盖采购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全业务,确保满足采购人招投标资质使用需求。

5.5 咨询辅导服务要求(咨询服务方承担,本公告所有条款均针对本服务):

5.5.1 需完成首次认证全流程辅导:现场差距诊断、法规识别、方针目标策划、一体化体系文件编制、分层培训+内审员培训、初次认证审核陪同、问题整改闭环辅导;

5.5.2 需完成第2年度监督审核全流程辅导:年度文件更新、内审组织、模拟审核、现场陪同、整改闭环辅导;

5.5.3 需完成第3年度监督审核全流程辅导:年度文件更新、内审组织、模拟审核、现场陪同、整改闭环辅导;

5.5.4 需确保辅导内容完全符合ISO三体系标准要求,确保采购人通过初次认证及2次年度监督审核。

5.6 认证办理服务要求(认证服务方承担,仅需满足以下基础要求,合同按国家认监委标准执行):

5.6.1 认证服务方需具备****管理委员会(CNCA)批准的ISO三体系认证资质,且认证范围覆盖本项目服务领域;

5.6.2 需完成首次认证全流程办理:认证申请提交、审核排期安排、审核组织、现场协调、认证证书办理及发放;

5.6.3 需完成第2年度监督审核全流程办理:年度监督审核申请提交、审核排期安排、审核组织、现场协调;

5.6.4 需完成第3年度监督审核全流程办理:年度监督审核申请提交、审核排期安排、审核组织、现场协调;

5.6.5 需完全认可国家认监委备案的标准认证服务合同文本,无任何异议,中标后不得就合同条款提出定制化修改要求。

5.7 服务响应要求:咨询服务方需建立专属服务团队,明确项目负责人,对采购人的服务需求需在2小时内响应,紧急问题需4小时内到场对接;认证服务方需按国家认监委标准合同要求提供响应服务。

5.8 保密要求:咨询服务方需严格遵守本公告约定的保密义务,****公司或个人透露本合同内容和双方**的相关事务,不得泄露采购人提供的企业资料、业务信息等商业秘密。否则,咨询服务方须赔偿采购人由此而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认证服务方的保密义务按国家认监委标准合同执行。

5.9 采购人有权对咨询服务方的服务质量、进度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有权要求咨询服务方对服务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整改优化;对认证服务方的服务监督按国家认监委标准合同执行。

6.人员基本要求:

6.1 咨询服务方团队需具备环卫行业ISO三体系咨询辅导经验,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审核员资质,团队成员需具备相应的咨询辅导能力;

6.2 认证服务方需具备国家认监委批准的ISO三体系认证资质,项目对接人员需具备相应的行业服务经验,确保审核流程合规、出证及时。

7.报价要求:

7.1 联合体报价需采用3年服务周期一次性固定包干含税总价,报价需包含咨询辅导服务、认证办理服务、培训服务、文件编制、审核陪同、整改辅导、证书办理等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合同期内无任何额外费用;

7.2 报价必须按年度分项列明,具体要求如下:

7.2.1 咨询辅导服务费用:需分别列明首次认证辅导费、第2年度监督审核辅导费、第3年度监督审核辅导费,三项合计为咨询辅导服务含税总价,对应《ISO三体系咨询辅导服务合同》合同价;

7.2.2 认证办理服务费用:需分别列明首次认证费、第2年度监督审核认证费、第3年度监督审核认证费,三项合计为认证办理服务含税总价,该报价需符合国家认监委标准合同的定价要求,对应《ISO三体系认证办理服务合同》合同价;

7.2.3 咨询辅导服务含税总价+认证办理服务含税总价=项目总报价;

7.3 各服务方需分别向采购人开具对应合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符合国家税务相关规定;

7.4 供应商需考虑市场价格变化、审核次数增加等风险,本合同期限内成交价格不予调整。

8.核心服务承诺要求(仅针对咨询服务方):

8.1 咨询服务方确保采购人一次性通过初次ISO三体系认证,如未通过,咨询服务方免费提供整改、复审辅导服务,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8.2 咨询服务方确保采购人顺**过第2、3年度监督审核,如因辅导原因导致审核不通过,咨询服务方免费整改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8.3 咨询服务方提供的体系文件、培训内容、辅导服务完全符合ISO三体系标准及环卫行业相关要求,满足采购人招投标资质使用需求;

8.4 咨询服务方服务过程中全程跟进,及时响应采购人需求,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服务。

9.本报价投标人需响应公告所有采购人的要求,其中咨询服务方需完全响应本公告所有条款,认证服务方仅需响应本公告中针对认证服务的基础要求及国家认监委标准合同约定。

二、报价须提供材料:

1.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报价表〔需填写完整、按年度分项列明咨询辅导及认证办理费用,报价格式详见附件3〕;

4.资质证明文件:

认证服务方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资质。同时获得****管理委员会的认证机构资格,报价人需提供****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认证机构批准书作为证明文件;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方均需对自身提供的材料加盖公章)。

三、报价文件送达方式:

1.送**期:截止时间2026 年 7 月 14 日上午 10 :00 ;标书代写

2.送达方式:以密封的文件袋一式1份邮寄或现场送达至**省晋****广场1期2号楼902商务拓展部(密封袋外侧需备注项目名称),联系人:丁工 135****7303 ,逾期未送达的、未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本次询价不收取费用。

四、成交方式及合同事项:

1.本次询价工作以采购人实际需求出发,从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联合体投标单位中,以总报价最低确定成交联合体;若任意两位或两位以上投标人总报价相同的情况,采用当场摇球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取成交人;

2.成交联合体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包括成交通知书扫描件发送)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分别与采购人签订两份独立合同:

2.1 咨询服务方与采购人签订《ISO 三体系咨询辅导服务合同》,合同条款完全以本公告约定为准;

2.2 认证服务方与采购人签订《ISO 三体系认证办理服务合同》,合同文本完全采用国家认监委评审备案的标准认证服务合同,仅支付节点按本公告约定执行,中标后不得就合同条款提出任何定制化修改要求。

3.付款方式(分别支付至对应服务方,分年度支付):

3.1 咨询辅导服务付款节点(按本公告约定执行):

3.1.1 首次认证阶段:采购人取得ISO三体系正式认证证书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次认证辅导费;

3.1.2 第2年度监督审核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2年度监督审核辅导费;

3.1.3 第3年度监督审核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3年度监督审核辅导费;

3.2 认证办理服务付款节点(按本公告约定执行,合同其他条款按国家认监委标准执行):

3.2.1 首次认证阶段:采购人取得ISO三体系正式认证证书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次认证费;

3.2.2 认证通过后第2年监督审核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2年度监督审核认证费;

3.2.3 认证通过后第3年监督审核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3年度监督审核认证费;

3.3 每次付款前,对应服务方需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合格发票后按约定支付款项。

4.合同期限:自对应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或完成全部3年服务内容且款项结清后自动终止。

五、违约责任:

1.因成交联合体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联合体违约,因此对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成交联合体各方连带承担。在采购人愿意采纳下一候选人投标方案的情况下,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

2.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咨询服务方要求解除自身对应合同的,视为咨询服务方违约,由于咨询服务方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咨询服务方全额承担;认证服务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按国家认监委标准合同执行。

3.若咨询服务方未按约定完成对应年度服务内容、未达到验收标准的,需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内免费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采购人有权扣除对应年度的服务费用,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4.若认证服务方未按约定完成对应年度认证出证 / 监督审核服务的,按国家认监委标准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情形一:成交后,因不可抗力因素(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或其他客观因素等。下同),造成不能签订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签订合同的理由,并在****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不能签订对应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相关责任,本项目对应服务内容依法重新招标或终止。情形二:若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对应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对应服务方为合同已付出的经采购人认可的工作等所产生的费用,采购人按实支付。

6.咨询服务方泄露采购人商业秘密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对应合同;认证服务方的保密违约责任按国家认监委标准合同执行。

7.知识产权(仅针对咨询服务方)

7.1 咨询服务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咨询服务方还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的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的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咨询服务方应与第三方的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咨询服务方应赔偿该损失。

7.2 若咨询服务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则咨询服务方的中标资格将被取消;采购人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8.认证服务方的所有其他违约责任,均按国家认监委备案的标准认证服务合同执行。

六、其他事项(仅针对咨询服务方)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法院诉讼解决;

2.投标人需考虑市场价格变化风险,且响应询价公告所有要求及后续合同条款要求,合同期限内成交价格不予调整;

3.本询价公告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4.投标人在报价文件中填报的联系邮箱及微信号,为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履约相关文件、文书的有效电子送达渠道;采购人向该邮箱或微信号发送电子文件即视为完成有效送达,投标人应及时查收并反馈。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 2026 年7 月 14 日上午10 :00 ;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广场1期2号楼910开标室。标书代写

八、结果公示时间、地点::

2026 年 7月 15 日(一个工****广场1期2号楼10层公告栏进行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联系:159****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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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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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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