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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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车站出站口2个广告位整体三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 10.0458 万元/年 | 出租面积
出租面积约为136.96平方米。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7-07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07-21 |
出租标的地址
| ****车站出站口 |
交易机构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林女士|联系电话:178****6711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出租其他基本情况 |
名称 |
广告位 |
| 计量单位 |
个 |
所在地 |
****车站出站口 |
| 型号 |
无 |
数量 |
2.0000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无。 2.标的物交付使用标准:标的物的交付以移交时的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 联系人 |
蔡先生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136****9555 |
| 联系地址 |
**省**市苍**灵溪镇**大道1号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0.0458 万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租金挂牌价起始价为10.0458万元,租金无递增。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租金以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的原则,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竞买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规划用途为广告位,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且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出租底价:以评估价10.0458万元作为首年租金招租底价。 2.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的10%取****中心指定账户,并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时,承租方结清租金及其它费用,腾空出租标的物,经出租方查验出租标的物完整无损并解除租赁合同后无息退还保证金。 3.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无递增,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竞买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所有因经营需要及其他所涉及的审批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承租方不得以标的物的原因致使审批相关手续受阻或以审批无法通过所造成损失为由,向出租方提出额外要求或索赔。 5.出租标的物的水、电等报装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解决;租赁期间的水电费以及出租标的(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须承租方自行负责。 6.出租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外观、结构、面积、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相关信息由出租方提供,仅供承租方参考,请意向竞买方务必实地勘查以确认标的物实物状况,一旦出价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状况及价格的认可相关风险意向竞买方参与竞买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 7.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8.承租方按照规划用途,须合法合规,其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且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9.租赁期间,出租标的物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转租。 10.如因政策性调整、拆除、集团公司扩大经营需要收回该出租标的物,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租金按照实际租期计算(装修及其他任何费用不给予补偿)。 11.为保证公开招租市场的公平、公正,维护各意向竞买方合法权益。各意向竞买方在参加租赁资产竞买过程中,不得以承租权为要挟,向其他意向竞买方索取或支付非法利益或报酬。如发现上述行为,我司将取消本次竞买活动,竞买结果将不予以认定,****机关立案查处;查证属实的,违法意向竞买方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竞买费用、延期招租租金损失等)将保留追诉权利。 12.出租标的物的广告内容、形式、规格、效果等,承租方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进行制作,以保证整体的形象美观和后期维护。 13.租赁期间,出租方每年为承租方免费提供一次广告布更换服务,广告位发布内容的设计、排版工作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自每年第二次广告布更换起,由此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内容设计、广告布制作成本、更换人工费用、运输费用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 14.租赁双方的所有权利、义务、责任、交付及其他具体租赁事项等均以《租赁合同》为准。 |
| 租期 |
3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2.00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报名时间:即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21日下午5时止 3.看样时间:即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21日下午4时止 4.资产展示安排:标的所在地 5.交易机构咨询电话:178****6711 6.看样及转让方咨询电话:136****9555 7.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方,则项目信息发布终结,将重新制定方案公开招租。 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林女士 |
电话 |
178****6711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com/WZPT/ |
| **机构 |
名称 |
****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省温****车站大道328号 |
| 联系人 |
林女士 |
固定电话 |
0577-****9080 |
| 手机 |
178****6711 |
附件(6)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下载预览
租赁合同(样本).docx下载预览
实地勘察确认函.docx下载预览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下载预览
授权委托书.docx下载预览
特别事项约定.docx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