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东流村**村改造项目DD****070地块第二阶段树木保护专章及古树迁移养护服务(第二次)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7日00:00至2026年7月10日00:00),具体内容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 |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 具体原因 |
| 1 | 广****公司 | 通过 | / |
| 2 | **** | 通过 | / |
| 3 | **市****公司 | 通过 | /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附件:1.资格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9150
招标人名称:****
日期:2026年7月7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东流村**村改造项目DD****070地块第二阶段树木保护专章及古树迁移养护服务(第二次)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7日00:00至2026年7月10日00:00),具体内容如下: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 | 广****公司 | **市****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125000 | 128500 | 126500 |
| 综合得分 | 61.34 | 56.95 | 55.33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附件:1.评****委员会成员名单)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
联系人: 吴工
联系电话:020-****9150
招标人名称:****
日期: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