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灰岩、白云岩破碎项目

审批
河北-唐山-滦州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7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223MA09QG5TX4郝长臣
郝长臣**省**市**市
**省**市**市杨柳庄镇七家峪村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石灰岩、**岩破碎项目****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
经度:118.352000 纬度: 39.928900****审批局
2021-07-08
滦审批表〔2021〕47号****0223MA09QG5TX4001W
2026-05-033120
12.5****
****0223MA09QG5TX4****
****0223MA09QG5TX4******公司
****0293MA09RMGH312026-01-11
2026-05-042026-08-03
2026-06-052026-07-06
https://www.****.com/gs/list/2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全部落实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破碎石灰岩、**岩 200 万吨。年处理**岩14万吨、石灰岩56万吨和1-2cm物料17.5万吨
市场需求的变化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给料一一级破碎(鄂破机1台)一级筛分(振筛1台)二级破碎(鄂破机2台并联)一二级筛分(振筛1台)一成品给料一一级破碎(鄂破机1台)一级筛分(振筛1台)二级破碎(鄂破机2台并联)一二级筛分(振筛1台)一部分成品一锤式破碎(锤破机2台并联)一滚筛筛分一振筛筛分成品
新增锤式破碎机两台、一台滚筒筛。市场需求的变化。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2台离线清灰脉冲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2台离线清灰脉冲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加强施工期、运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遵守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性文件,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1、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2#厂区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各自集尘管道送至1台离线清灰脉冲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的废气应满足《石灰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1-2012)表2中规定的破碎机、振动筛等生产设备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为30mg/m3;同时参照执行《2019年“十项重点工作”工作方案》(唐办发(2019)3号)中关于独立石灰窑中的相关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不超过10mg/m3。 2、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原料装卸、上料、成品皮带落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采取棚顶设置喷淋抑尘装置,皮带设置封闭的皮带通廊措施后,应满足《石灰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1-2012)表3中作业场所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为1.0mg/m3(厂界外10米处)的要求,同时满足《2019年“十项重点工作’工作方案》(唐办发(2019)3号)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不超过0.5mg/m3。 本项目喷淋抑尘用水全部随生产损耗或蒸发,无废水产生;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水质简单,泼洒地面抑尘,不外排。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装载机、给料机、皮带机、破碎机、振动筛等生产设备及除尘器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设置减振基础,风机设置隔声罩、加装消声器,封闭车间隔声处理后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除尘器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在厂区1#办公区北侧、原料库南侧建设一座4m2危废暂存间,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由密闭耐腐蚀容器储存,并与废机油桶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一般防渗区:1#厂区生产区、2#厂区生产区、1#成品区、2#成品区地面最底层采用夯实黏土,地面底层为水泥砂浆,防渗层为2mm厚**度聚乙烯防渗布,最后以防渗混凝土做地面,表面无裂隙,渗透系数≤1.0X10-7cm/s;旱厕、洗车平台沉淀池采用抗渗混凝土防渗,渗透系数≤1.0X10-7cm/s。 办公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重点防渗区:危废间为重点防渗区,采取架空设置,地面采用抗渗混凝土浇筑,防渗层厚度为15cm,危废暂存间设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采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地面与裙脚涂敷3层环氧树脂,2层玻璃布进行防腐防渗,渗透系数≤1.0X10-10cm/s。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制度,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及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程序履行排污许可手续及验收。 项目污染物依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总量指标为: COD: 0t/a; NH,-N: 0t/a; S02: 0t/a; NO: 0t/a 污染物建议控制指标为:颗粒物:4.99t/a。加强施工期、运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遵守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性文件,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1、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2#厂区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各自集尘管道送至1台离线清灰脉冲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的废气应满足《石灰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1-2012)表2中规定的破碎机、振动筛等生产设备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为30mg/m3;同时参照执行《2019年“十项重点工作”工作方案》(唐办发(2019)3号)中关于独立石灰窑中的相关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不超过10mg/m3。 2、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原料装卸、上料、成品皮带落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采取棚顶设置喷淋抑尘装置,皮带设置封闭的皮带通廊措施后,应满足《石灰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1-2012)表3中作业场所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为1.0mg/m3(厂界外10米处)的要求,同时满足《2019年“十项重点工作’工作方案》(唐办发(2019)3号)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不超过0.5mg/m3。 本项目喷淋抑尘用水全部随生产损耗或蒸发,无废水产生;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水质简单,泼洒地面抑尘,不外排。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装载机、给料机、皮带机、破碎机、振动筛等生产设备及除尘器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设置减振基础,风机设置隔声罩、加装消声器,封闭车间隔声处理后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除尘器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在厂区1#办公区北侧、原料库南侧建设一座4m2危废暂存间,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由密闭耐腐蚀容器储存,并与废机油桶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一般防渗区:1#厂区生产区、2#厂区生产区、1#成品区、2#成品区地面最底层采用夯实黏土,地面底层为水泥砂浆,防渗层为2mm厚**度聚乙烯防渗布,最后以防渗混凝土做地面,表面无裂隙,渗透系数≤1.0X10-7cm/s;旱厕、洗车平台沉淀池采用抗渗混凝土防渗,渗透系数≤1.0X10-7cm/s。 办公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重点防渗区:危废间为重点防渗区,采取架空设置,地面采用抗渗混凝土浇筑,防渗层厚度为15cm,危废暂存间设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采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地面与裙脚涂敷3层环氧树脂,2层玻璃布进行防腐防渗,渗透系数≤1.0X10-10cm/s。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制度,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及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程序履行排污许可手续及验收。 项目污染物依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总量指标为: COD: 0t/a; NH,-N: 0t/a; S02: 0t/a; NO: 0t/a 污染物建议控制指标为:颗粒物:4.99t/a。
/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554 2.31 0 0 0.554 0.554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2台离线清灰脉冲布袋除尘器 《石灰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1-2012)表2中规定的破碎机、振动筛等生产设备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为30mg/m3;同时参照执行《2019年“十项重点工作”工作方案》(唐办发(2019)3号)中关于独立石灰窑中的相关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不超过10mg/m3。 2台离线清灰脉冲布袋除尘器 2#厂区破碎排放口有组织颗粒物浓度范围为3.1~3.9mg/m3,筛分排放口有组织颗粒物浓度范围为2.9~3.6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装载机、给料机、皮带机、破碎机、振动筛等生产设备及除尘器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低噪音设备,置于双层彩钢+岩棉结构的生产车间内,生产设备基础装:风机设置软减辰,连接 2#厂区厂界环境噪声值昼间噪声值范围为48~59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除尘器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在厂区1#办公区北侧、原料库南侧建设一座4m2危废暂存间,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由密闭耐腐蚀容器储存,并与废机油桶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除尘器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在厂区1#办公区北侧、原料库南侧建设一座4m2危废暂存间,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由密闭耐腐蚀容器储存,并与废机油桶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一般防渗区:1#厂区生产区、2#厂区生产区、1#成品区、2#成品区地面最底层采用夯实黏土,地面底层为水泥砂浆,防渗层为2mm厚**度聚乙烯防渗布,最后以防渗混凝土做地面,表面无裂隙,渗透系数≤1.0X10-7cm/s;旱厕、洗车平台沉淀池采用抗渗混凝土防渗,渗透系数≤1.0X10-7cm/s。 办公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重点防渗区:危废间为重点防渗区,采取架空设置,地面采用抗渗混凝土浇筑,防渗层厚度为15cm,危废暂存间设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采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地面与裙脚涂敷3层环氧树脂,2层玻璃布进行防腐防渗,渗透系数≤1.0X10-10cm/s。 一般防渗区:1#厂区生产区、2#厂区生产区、1#成品区、2#成品区地面最底层采用夯实黏土,地面底层为水泥砂浆,防渗层为2mm厚**度聚乙烯防渗布,最后以防渗混凝土做地面,表面无裂隙,渗透系数≤1.0X10-7cm/s;旱厕、洗车平台沉淀池采用抗渗混凝土防渗,渗透系数≤1.0X10-7cm/s。 办公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重点防渗区:危废间为重点防渗区,采取架空设置,地面采用抗渗混凝土浇筑,防渗层厚度为15cm,危废暂存间设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采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地面与裙脚涂敷3层环氧树脂,2层玻璃布进行防腐防渗,渗透系数≤1.0X10-10cm/s。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为**破碎加工项目,配套**生产厂房、密闭料棚、破碎筛分生产线、布袋除尘系统、洗车平台、循环沉淀池、洒水抑尘系统等全部公用及环保工程,无原有可依托生产设施。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完整生产设施,建成全密闭破碎筛分车间、原料成品封闭料仓、配套布袋除尘设备、车辆冲洗装置、三级沉淀池及循环供水抑尘系统,所有配套工程全部建成投运。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为全新选址**项目,不存在原有厂区搬迁、异地环保搬迁相关要求。项目为平地**,无旧厂区搬迁、异地置换建设内容,不涉及环保搬迁工程。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需配套高效除尘、全密闭抑尘设施,落实区域颗粒物总量削减替代要求,污染物排放满足区域管控指标。破碎、筛分、输送工序全部密闭并配套布袋除尘器,料场全封闭+喷淋抑尘,厂区常态化洒水降尘;项目颗粒物总量已完成区域削减替代,监测排放浓度满足标准及区域管控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施工期厂区开挖裸露区域及时覆盖防尘网;运营期厂区空地、边坡实施绿化;生产厂区全部硬化,无露天土方堆放,落实厂区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裸露土面全程覆盖防尘网;厂区作业区、道路全部水泥硬化,围墙、空地栽种绿化苗木;无山体开挖破坏行为,已落实环评提出的生态防护措施,无需生态补偿。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地块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项目**石灰岩、**岩破碎加工生产线,用地功能为石料加工,不涉及用地功能置换。项目严格按照环评确定的石料破碎加工功能建设,地块用途未变更,不存在用地、生产功能置换情况。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加强施工期、运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遵守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性文件,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1、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2#厂区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各自集尘管道送至1台离线清灰脉冲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的废气应满足《石灰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1-2012)表2中规定的破碎机、振动筛等生产设备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为30mg/m3;同时参照执行《2019年“十项重点工作”工作方案》(唐办发(2019)3号)中关于独立石灰窑中的相关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不超过10mg/m3。 2、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原料装卸、上料、成品皮带落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采取棚顶设置喷淋抑尘装置,皮带设置封闭的皮带通廊措施后,应满足《石灰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1-2012)表3中作业场所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为1.0mg/m3(厂界外10米处)的要求,同时满足《2019年“十项重点工作’工作方案》(唐办发(2019)3号)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不超过0.5mg/m3。 本项目喷淋抑尘用水全部随生产损耗或蒸发,无废水产生;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水质简单,泼洒地面抑尘,不外排。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装载机、给料机、皮带机、破碎机、振动筛等生产设备及除尘器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设置减振基础,风机设置隔声罩、加装消声器,封闭车间隔声处理后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除尘器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在厂区1#办公区北侧、原料库南侧建设一座4m2危废暂存间,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由密闭耐腐蚀容器储存,并与废机油桶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一般防渗区:1#厂区生产区、2#厂区生产区、1#成品区、2#成品区地面最底层采用夯实黏土,地面底层为水泥砂浆,防渗层为2mm厚**度聚乙烯防渗布,最后以防渗混凝土做地面,表面无裂隙,渗透系数≤1.0X10-7cm/s;旱厕、洗车平台沉淀池采用抗渗混凝土防渗,渗透系数≤1.0X10-7cm/s。 办公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重点防渗区:危废间为重点防渗区,采取架空设置,地面采用抗渗混凝土浇筑,防渗层厚度为15cm,危废暂存间设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采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地面与裙脚涂敷3层环氧树脂,2层玻璃布进行防腐防渗,渗透系数≤1.0X10-10cm/s。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制度,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及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程序履行排污许可手续及验收。 项目污染物依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总量指标为: COD: 0t/a; NH,-N: 0t/a; S02: 0t/a; NO: 0t/a 污染物建议控制指标为:颗粒物:4.99t/a。加强施工期、运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遵守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性文件,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1、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2#厂区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各自集尘管道送至1台离线清灰脉冲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的废气应满足《石灰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1-2012)表2中规定的破碎机、振动筛等生产设备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为30mg/m3;同时参照执行《2019年“十项重点工作”工作方案》(唐办发(2019)3号)中关于独立石灰窑中的相关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不超过10mg/m3。 2、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原料装卸、上料、成品皮带落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采取棚顶设置喷淋抑尘装置,皮带设置封闭的皮带通廊措施后,应满足《石灰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1-2012)表3中作业场所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为1.0mg/m3(厂界外10米处)的要求,同时满足《2019年“十项重点工作’工作方案》(唐办发(2019)3号)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不超过0.5mg/m3。 本项目喷淋抑尘用水全部随生产损耗或蒸发,无废水产生;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水质简单,泼洒地面抑尘,不外排。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装载机、给料机、皮带机、破碎机、振动筛等生产设备及除尘器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设置减振基础,风机设置隔声罩、加装消声器,封闭车间隔声处理后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除尘器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在厂区1#办公区北侧、原料库南侧建设一座4m2危废暂存间,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由密闭耐腐蚀容器储存,并与废机油桶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一般防渗区:1#厂区生产区、2#厂区生产区、1#成品区、2#成品区地面最底层采用夯实黏土,地面底层为水泥砂浆,防渗层为2mm厚**度聚乙烯防渗布,最后以防渗混凝土做地面,表面无裂隙,渗透系数≤1.0X10-7cm/s;旱厕、洗车平台沉淀池采用抗渗混凝土防渗,渗透系数≤1.0X10-7cm/s。 办公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重点防渗区:危废间为重点防渗区,采取架空设置,地面采用抗渗混凝土浇筑,防渗层厚度为15cm,危废暂存间设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采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地面与裙脚涂敷3层环氧树脂,2层玻璃布进行防腐防渗,渗透系数≤1.0X10-10cm/s。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制度,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及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程序履行排污许可手续及验收。 项目污染物依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总量指标为: COD: 0t/a; NH,-N: 0t/a; S02: 0t/a; NO: 0t/a 污染物建议控制指标为:颗粒物:4.99t/a。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