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07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4项整改任务****负责的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验收销号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面源污染较为严重。**市汾****经销部收集周边牛粪2万立方米,未采取防渗措施,露天堆存,距离汾河仅500米,环境污染隐患突出。
二、整改措施
****经销部露天堆存粪污全面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彻底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对该公司面源污染开展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立行立改,开展清理整治。****政府****经销部停止生产加工,将场地内牛粪全部清运至**瑞****公司通过好氧堆肥进行还田利用。2026年3月,场地内生产加工设备全部搬离。针对面源污染问题,委托****对场地内进行多点采样,监测地下水指标,结果显示铁、锰、铜、锌、挥发物、氨氮、硫化物等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标准要求。委托******公司对场地内四个样点进行取样监测,结果显示镉、铅、铬、铜、镍、锌、汞、砷、苯并芘等污染物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标准要求;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苯、苯乙烯等27项污染物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标准要求,未造成面源污染。
(二)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粪污乱堆乱放、**化利用等情况,排查发现问题3个,均已整改销号。2026年以来,**县持续组织开展粪污堆场排查整治,发现粪污乱堆乱放问题8处、约4950方,已全部清运至**县****公司无害化处理后还田利用。其中,对**县****公司、****养殖场2起露天堆放牛粪的行为立案查处,处罚金额分别为27000元和25000元。**县组织孟封镇韩武村、东社村与**喜洋****公司签订畜禽粪污处置协议,****村委会集中收集,****公司处置。
(三)长效治理,推进常态化监管。一是制定出台政策文件,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规范生猪等中小养殖户粪污处理与粪肥还田利用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二是开展全面排查,****养殖场、中小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与粪肥还田情况全面排查,排查问题124个,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加强督导核查和宣传引导,建立健全常态化巡查指导机制,通过发放畜禽粪肥**化利用告知书、技术要点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20日,共10****农业农村局反馈。
联系电话:****中心 0351-****436
畜牧兽医科 0351-****998
电子邮箱:****中心****@126.com
畜牧兽医科****@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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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