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区**大道北1098号****学院****超市场地(**)的物业租赁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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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大道北1098号****学院****超市场地(**)的物业租赁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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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公告 |
受委托,****定于2026年7月16日10时00分在“****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址:https://mall.****.cn/page/index)按现状公开拍卖下述标的:
一、标的目录
| 序号 |
拍卖标的 |
出租 面积 |
出租 用途 |
租赁 期限 |
租金递 增幅度 |
装修 免租期 |
首月租金 起拍价 |
竞买 保证金 |
是否有 优先权人 |
| 1 |
**市**区**大道北1098号****学院****超市场地(**)的物业租赁权 |
110㎡ |
综合 超市 |
5年 |
无 |
1个月 (含在5年租期内) |
13200元/月 |
40000元 |
否 |
| 备注: 1、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认真阅读,了解并确认《****学院****超市场地租赁合同(范本)》的全部条款及约定。 2、拍卖价格仅包含租金部分,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排污费、电话费、网络费、垃圾卫生费及经营租赁物业产生的相关费用等)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承担并缴纳。水电费按供水、供电部门对委托人(出租人)的收费标准向委托人(出租人)缴纳;此外,委托人(出租人)按月收取固定清洁卫生用水费(1吨/月)和垃圾处理费(1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计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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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
4、竞买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截图)。
5、竞买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
6、至少具备一项高校同类型项目经验(提供与高校签订的租赁经营合同及照片、图片,已结束的项目需提供退场交接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拍。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7月9、10日(请提前一天预约)。
2、地点:标的所在地
四、竞买登记及缴纳保证金
1、意向竞买人必须于2026年7月7日9时起至2026年7月14日16时止(逾期不予受理)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及资质审核(原件扫描上传)、线下办理竞买登记和资质原件核验、拍卖资料确认及保证金缴纳,并经拍卖机构审核通过且确认保证金到账后方有资格参与竞买。
2、办理竞买登记需提供的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竞买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资质文件和证明资料(带原件核验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竞买人在约定时间内办理网络竞买登记手续,具体登记手续详见公告附件《****交易中心竞买人操作手册》操作流程:
(1)注册:首次参与竞买的竞买人登录交易平台,需在“****交易中心(https://mall.****.cn/page/index)”点击“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进行报名和缴纳保证金等操作。
(2)标的报名:登录交易平台——选择“公共**”类别——在标的物页面中点击“我要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上传的附件为竞买登记提供的资料电子扫描件),并将纸质资料提交到我司。
(3)标的保证金缴纳:在2026年7月14日16时前(逾期不予受理)将竞买保证金以转账方式划入拍卖人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汇款时备注标的序号或标的名称)【户名:****,账号:810********0010035,开户银行:****公司龙津东支行】。竞买人线下转账成功后,按照《****交易中心竞买人操作手册》填写缴纳保证金信息并上传缴纳凭证。
五、特别说明
1、出租物业只有**市土地使用权属证明书,暂未办理房屋权属证,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出租人)仅能提供场地使用证明给买受人(承租人)办理有关营业手续,意向承租人参加竞拍前须慎重考虑办理各类经营证照风险。
2、****综合超市,可销售预包装食品、水果、日用百货、文体用品等商品,可以经营手机电脑耗材及维修、手机贴膜、照相、眼镜、文印、生活电器维修、缝补等生活综合服务项目,在项目经营场地范围内可以采用自助服务模式。不得销售管制用品、“三无 ”产品、假冒伪劣商品、过期变质商品、烟草产品、酒类及酒精饮料[乙醇含量在0.5%(vol)以上的饮料]和国家及委托人(出租人)禁止销售的物品。
3、买受人(承租人)应于租赁合同签订后、正式营业前,向委托人(出租人)提交书面资料明确具体经营项目及范围。合同期内,若需在委托人(出租人)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变更、增加或减少经营项目,须重新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委托人(出租人)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委托人(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增加或减少经营项目。
4、租赁期间,买受人(承租人)不得超范围经营或自行增加经营项目。委托人(出租人)有权根据校园管理、师生健康需求等实际情况,随时制定或调整禁止经营项目及禁止销售清单。买受人(承租人)应在收到委托人(出租人)通知后立即停止相关项目或产品的经营,并无条件遵守委托人(出租人)的所有相关要求。
5、买受人(承租人)须依法经营,经营承租物业的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和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由买受人(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1个月内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报批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及不能申办的风险。委托人(出租人)只能向买受人(承租人)提供场地使用证明,承担办理上述证照过程中出具相关手续的协助义务,所出具的手续只限于必须且能够由委托人(出租人)出具的相关手续,委托人(出租人)和拍卖人对买受人(承租人)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的障碍和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买受人(承租人)应按照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在未取得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之前,不得使用出租物业进行无证经营,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买买受人(承租人)承担。
6、买受人(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将出租物业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亦不得擅自与他人进行联营或**经营。如有违反,买受人(承租人)将承担全部责任,且委托人(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7、租金按每年12个月计收,每季度缴交一次。买受人(承租人)应在接到委托人(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缴交合同期内第一个季度的租金及相关费用;此后,需于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缴交该季度租金。
8、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权竞买人应在参加竞价前亲自到现场详细察看出租物业,承租权竞买人交纳拍卖保证金及提交报名材料后,视为对出租物业已完成现场勘查,且了解和认可出租物业现状、权属状况及相关租赁要求,知悉且接受出租物业全部现状、权属状况、瑕疵及相关租赁风险,并自愿承担一切租赁风险,若一旦参加应价竞拍,对自己竞买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9、承租权竞买人应在参加竞价前仔细阅读委托人(出租人)提供的《****学院****超市场地租赁合同(范本)》,了解并确认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条款,承诺拍卖成交后严格按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条款要求承租和经营使用租赁场地。
公司地址:**市**中路300号之一**大厦14楼K、L室
联系方式:020-****6189、叶生137****2628、189****086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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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