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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青农委〔2026〕113号
发文日期: 2026-06-23 09:06:19
公开主体: ****
发布日期: 2026.****.01
****园区:
你单位报送的《****处理中心堆场项目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函》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农业园区现有废弃物处理堆场,占地面积561.55平方米,****园区农业废弃物处理,****园区固定资产。按照设施农业管理要求,需开展项目备案。根据《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施〔2020〕591号)文件规定,同意你单位按流程要求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
请你单位对照《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施〔2020〕591号)文件要求,加强对项目监管,确保农地农用。
特此函复。
****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