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处置一批废旧物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PART 01
处置时间
2026年7月15日9:30
PART 02
处置地点
******分局(二院路68号)
PART 03
处置标的物
电动自行车(不含电池、充电接口等)30辆、电动二轮摩托车(不含电池、充电接口等)146辆
PART 04
标的物存放地点
****兴东仓库、******分局(二院路68号)、**市兴东**旺村
PART 05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公告日起至竞价开始前的工作日接受电话咨询。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我局统一安排,如有意向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抵达现场后配合工作人员统一安排,无预约则不单独组织看样。
看样时现场核对车辆数量、外观、破损、配件缺失等实际状况;未参加本次统一踏勘且未在报名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外观、配件缺失等)已充分了解并接受。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及本公告全部内容。
PART 06
标的物参考价
本次处置标的物参考价:总价40480元,竞价底价现场公布,以现场公布为准。
PART 07
报名时间
2026年7月7日—1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 —12:00 ,下午14:30—18:00,逾期不予补报。
PART 08
报名条件
01
具有合法登记注册的经营主体,具备回收废旧物品相适应的资质。
02
报名单位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03
若非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直接报名,需提供报名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04
所提供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05
报名人需到现场进行报名,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未到现场报名视为无效。
PART 09
保证金
01
保证金金额5000元。
02
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保证金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逾期未缴纳保证金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未报名处理。标书代写
03
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项目结束经出让方确认后,予以退回;无故放弃中标者,不予退还。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依规退还。
PART 10
其他说明
01
标的物为整体转让,以现场实际数量及状况为准。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前仔细、认真查勘出让标的现状,自行评估转让资产的实际状况,并充分预估到闲置资产清运环境、清运难度以及清运后的资产状况。竞买活动开始前,未现场踏勘和未书面提出疑义的意向竞买人均视为已踏勘并认同本项目要求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意向竞买人负责。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及后续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02
标的物中标方式:现场报价为标的物总价。现场报价大于或等于出让方底价且最高者中标,如最高报价出现相同时,则报价相同的单位再次报价,直至决出最高者为止。若中标后拒绝现场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按序替补。
03
标的物报价方式:现场纸质报价。
04
竞得者中标后现场签订合同,并将款项打入市财政账户(账户信息中标后另行通知),五个工作日内自行赴现场完成货物清运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及安全、环保责任。
05
竞得者在清运标的物前,须对标的物进行去功能化处理。竞得者仅可将标的物拆解后作为零配件使用,不得将整车以任何形式回流市场销售。若竞得者违反上述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由竞得者自行承担。
06
参与竞买人报名成功即视为对于本公告内容及附件完全知晓及接受。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方式:0523-****2394。
报名地址:******分局一楼大厅。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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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