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水审批〔2026〕17号 平果市水利局关于太平镇新圩村等3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审批
广西-百色-平果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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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水审批〔2026〕17号 ****关于**镇新圩村等3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2026-07-06 17:20

**弘福土地****公司:

你公司《建设项目水**论证B表》和《取水许可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工程项目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法》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镇新圩村等3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位于**市**镇**村、袍烈村、新圩村,面积283.74亩,****水库中型灌区内,现由**弘福土地****公司经营种植水稻。项目建设符合地方发展相关规划要求。****水库取水。

二、同意项目取水方案。项目取水用途为农业灌溉用水,采用管道取水方式,年取水量为205711m3,农业灌溉供水保证率为85%。****水库地表水,取水****水库,地理位置为东经107°32′,北纬23°28′。

三、****水库作为取水水源。布见水库位于**市**镇袍烈村**一级支流新圩河上,上游有那供、联**库,****水库,是一座一灌溉和城市供水为主,兼顾防洪、发电****水库,集雨面积225km2****水库区间集雨面积120km2)。多年平均降雨量1333毫米,年均来水量14230万m3,设计库容4095万m3,有效库容2824万m3,项目年取水量205711m3,占年平均来水量的0.1445%,所占比例较小。现状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取水口、水量、水质均可满足项目取水要求,项目用水符合**市用水总量控制等水**刚性约束控制指标要求,取用水合理。

四、项目灌溉面积为283.74亩,种植水稻,改用管道灌溉,年用水定额为725m3/亩﹒a,符合**地方标准《农林牧渔业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DB45T/804—2025)稻谷种植用水定额标准。项目运行禁止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用水设备及工艺,应积极采用节水灌溉技术和措施,开展再生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利用。

五、项目属于河**用水,项目退水主要为田间蒸发、下渗及少量农田尾水,无集中排污口。少量农田尾水就近排入项目周边沟渠,****水库下游水系,对下游河道水质及生态环境无不利影响,无固定退水口。

六、布见水库属于**市**饮用水水源地,特殊情况下,你公司应当服从我局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水量调度和取水限制决定。

七、请你单位根据《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23)、《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24789-2022)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在取水口位置安装取水计量设施,计量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检定核准,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八、你项目建成并运行满30日后,请根据《****水利厅关于印发**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19〕6号)的要求,将取水工程验收申请函、取水工程的自查报告(包括取水工程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安装运行情况、计量设施认证及检定或核准情况、取用水记录;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试运行期间的取水水质监测结果和管理措施)等相关材料报送我局,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

九、本项目的取水许可申请书批准编号为:(桂**)****。

十、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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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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