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与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第二批(二十三)(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线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7月28日 13时3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重症与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第二批(二十三)(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重症与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第二批(二十三)):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 1-1 |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支气管镜洗消机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 |
| 1-2 | 医用内窥镜 | 支气管镜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重症与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第二批(二十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应符合以下标准:(1)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 疗器械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类 医疗器械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类医疗器械);(2)如供应 商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 于三类医疗器械)或《第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 类医疗器械),并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产许可证》(所投产品 属于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类医疗器械产备案凭证》(所投 产品属于类医疗器械)。
(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应符合以下标准:响应货物如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 的第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类 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如属于第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 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时间: 2026年07月08日 至 2026年07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线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28日 13时30分00秒 (**时间)标书代写
投标地点:线上递交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8日 13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组织现场踏勘: 否
无
名称:****
地址:**省**市**路173号
联系方式:132****7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省**市**区光华街55号光华小区
联系方式:0451-****666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51-****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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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07日